10月31日,一女子攜帶寵物狗乘坐48路公交車,被駕駛員李玉蓮發現后婉言拒絕。令人沒想到的是,面對駕駛員的耐心勸離,該女子非但拒不下車,還怒懟這純屬駕駛員的個人行為,為此耽誤了車內所有乘客的正常出行。

  10月31日17時14分許,48路公交駕駛員李玉蓮駕駛車輛行駛至呂陵中學站點時,一女子攜帶寵物狗上了公交車,李玉蓮發現后揮手示意并耐心勸阻該乘客不能攜帶寵物上車。

  李玉蓮表示,當時她明確告知這位女士,《菏澤市城市公共汽(電)車乘車規則及突發案事件處置辦法》的通知中有明確規定,不允許攜帶寵物乘坐公交車,希望她配合一下主動下車,并且拒絕該女士投幣。面對李玉蓮的勸離,該女士不僅沒有下車的意思,還聲稱“我是外地來的,不允許攜帶寵物乘坐公交車的規定純屬你的個人行為?!?/p>

  李玉蓮無奈只得撥打電話向公司請示,并一再告知該女士 “車上有標識,禁止攜帶寵物”,請她理解,不要耽誤一車人的時間。誰知該女士置若罔聞,帶著寵物狗徑直走到后車廂坐在座位上。經數次勸說無果后,李玉蓮只好撥打110求助,并安排車上乘客換乘其他車輛。

  隨后,民警和菏澤公交公司管理人員先后趕到現場,該女士依舊拒絕下車,李玉蓮只好開車將其帶至呂陵派出所進行處理。

  據了解,全國各地的公交乘車規則都有明確規定:在安全運營過程中,駕駛員如果發現乘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或家禽、寵物時,可以拒絕其乘車。因為在公交車上比較擁擠的環境下,寵物容易暴躁,所以帶寵物上車會給乘客帶來潛在的危險;把寵物帶到公交車上還會嚇到乘客,甚至咬到人,而且寵物身上往往帶有各種細菌,散發出難聞的氣味,一些孕婦或過敏體質的乘客可能會受到影響。

  菏澤公交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良好的乘車環境需要靠大家共同維護,菏澤公交希望廣大乘客配合工作,堅決杜絕攜帶寵物乘坐公交車,以免影響其他乘客的出行。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周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