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0.6”西三路與濟寧路路口東側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告破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11月3日訊(記者 郭小雨) 10月6日18時許,在西三路與濟寧路路口東側處,發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

  接警后,直屬二大隊民警立即趕赴現場展開勘查,經現場勘查及走訪周邊居民了解,該事故肇事逃逸車輛系一輛白色摩托車。后經排查獲取肇事駕駛人的面目照片,通過公安系統人臉比對未果。

  10月22日、23日東營交警分別通過官方微信號“東營交警權威發布”、新浪微博賬號“東營交警”發布協查通報《東營交警征集“10.6”西三路與濟寧路路口東側交通肇事逃逸事故破案線索》,通報發出后,有群眾為東營交警提供了破案線索。

  10月24日,交通肇事嫌疑人張某被查獲,張某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實供認不諱,該案告破。目前,張某因無證駕駛摩托車、交通肇事逃逸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的處理中。

  發生交通事故怎么辦?據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