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打手機是違法,騎電動車、自行車打手機也同樣要處罰。12日,記者今天從濟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即日起至10月30日,濟南交警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空警2019-10號”行動,嚴查不禮讓斑馬線,開車、騎車打手機,高速公路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等違法行為。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行動將駕駛二三輪摩托車時有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駕駛非機動車時手中持物(騎行過程中打電話、玩手機)的,列為打擊重點。
據了解,“空警10號”行動查處重點為“2+N”模式,旨在全力做好文明城市創建工作,踐行“守護文明、安全出行”理念,提升路口秩序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濟南交警將安排專人利用視頻監控、無人機設備等對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進行精準查緝。
“2”是兩個常態化整治重點,一是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二是駕駛時有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的重點抓拍,主要包括駕駛機動車使用手機發送短信、微信、玩手游,觀看影視錄像,使用平板電腦、pad等以及吸煙、車窗拋物等行為。駕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自行車時出現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主要針對通過手持方式,打電話、發微信等違法行為)也將會被查處。
“N”是N個階段性整治重點。城區整治重點分為兩部分,一是嚴查機動車壓騎分道線(實線、虛線)加塞的,適用“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二是嚴查機動車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縣(區)整治重點是充分利用電警、卡口、視頻監控等設備,全力開展視頻巡邏、貨車不靠右行駛違法會戰。高速公路整治重點則是對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違法行為開展視頻會戰。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不得醉酒駕駛;轉彎前應當減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被超越的車輛行駛;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得雙手離把或者手中持物;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競駛。。。。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罰款50元、記3分;
駕駛非機動車時手中持物的(騎行過程中打電話、玩手機)罰款20元。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張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