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記者從芝罘公安分局獲悉,6月25日上午,鳳凰臺派出所民警在接報案不到一天半的時間內,將嫌疑人姜某抓獲。經查,嫌疑人姜某4天內涉嫌砸車玻璃盜竊作案10余起,涉案價值1萬余元。

  據警方介紹,6月24日6點50分左右,鳳凰臺派出所陸續接到多個報警電話,徐先生稱其軒逸轎車停放在楚風大廈附近車玻璃被砸,失竊財物一宗。7點30分,王女士稱其別克轎車在楚鳳花園發生同類警情。民警還在兩處現場忙碌著,8點40分,金象泰小區居民張先生也打來110報警電話,稱丟失人民幣1000余元。

  案件連發引起芝罘公安高度關注,鳳凰臺派出所組成專案組,立即著手案件偵破。案發地較為集中、作案手段類同,案件研判得出初步結論——應為同一人所為,且手法“老道”必是一名慣犯,嫌疑人有繼續作案的可能。

  值了一宿夜班的民警們連續作戰!果不其然,三處案發現場均出現了一名戴帽子口罩穿涼鞋的男子。

  “涼鞋男”頻頻作案之后,沿著新橋西路向北逃走,其間,該男子不斷改變行進路線,一段幾公里的逃跑路竟被其來回竄行10余次3個小時,大約早上6時許該男子走進幸福東街一家餛飩鋪……

  此后該嫌疑人再未現身。抓捕民警迅速向餛飩鋪集結,然而調查結果卻令人失望,餛飩鋪里不僅沒有嫌疑人,而且早餐時間顧客盈門,老板對民警所提供的嫌疑人圖像根本沒印象。他是如何遮人耳目的?

  民警對進出餛飩鋪的人員逐個篩查,細心之下發現了一處疑點:一個與嫌疑人穿同款涼鞋的人。

  而餛飩鋪伙計也猛然醒悟,早餐忙忙碌碌好像有一個人在鋪子里洗臉換過衣服。經辨認,該人即是“涼鞋男”無疑。

  案件獲得重大突破,至此專案民警已經持續工作了18個小時,內查外調之下一舉獲取嫌疑人在一處玻璃加工廠工作的重要線索,6月25日上午10時許,在接報案不到一天半的時間內,嫌疑人姜某落入法網。

  嫌疑人姜某,男,46歲,海陽人。自1991年起五次因盜竊罪累計被判處有期徒刑30年!剛于6月21日刑滿出獄,僅僅4天內便在幸福、西炮臺、鳳凰臺等地砸車玻璃涉嫌盜竊作案10余起,涉案價值1萬余元。而此番該嫌疑人落網的玻璃廠,是其剛找到不足3小時的工作地點。等待嫌疑人的必是法律的再一次嚴懲。

  (齊魯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