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外租房遇上了麻煩,租金交了,卻遲遲住不進去,房東各種理由推脫,究竟鬧的是哪一出哇?
今年二月份,喬女士因為工作調整的原因,打算在山東路附近租一處房子。挑來挑去,她選中了裕龍譚頂山小區的這處房子,房間裝修大氣,電器也很上檔次。
房東姓賀,和喬女士是東北老鄉,雙方草草簽了合同,喬女士將半年租金交給了對方。很快,到了3月12號,喬女士卻找不到這名賀大姐了。
這邊,喬女士在苦等房東賀女士的消息;另一邊,王女士同樣拿著一份合同,四處尋找這名賀女士,因為按照合同的約定,她也要入住這個房子了。
王女士通過正規中介同樣租下了這個豪宅,在預交了一年的房租后,同樣約定在三月份交房。結果到了交房日期,這名房東玩起了神秘失蹤。
拿不回錢,又住不進房,在等待了十多天以后,王女士和喬女士同時選擇了報警。海倫路派出所在接到報案以后,在4月8號將賀某帶回了派出所詢問。
賀某交代,為了償還小額貸款的利息,將房子在同一時間段內出租給了三個人,等到租客到了入住日期,她便謊稱家人住院拖住租客。但是,賀某不知道,她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做法,已經涉嫌合同詐騙,目前她已被市北警方刑事拘留。
來源:青島網絡廣播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