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公安局博山分局經過連續工作、深挖線索、多方取證,成功打掉了一個涉嫌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2018年博山警方在偵辦王某魏某某、孫某、張某某四人有組織參與高利放貸暴力催收案件中,偵查民警發現博山市民小春(化名)曾向王某等人借款1萬元。隨后,王某等人又以各種理由向小春索取高額利息。并將受害人小春在王某處非法拘禁了近20天。隨后在拘禁狀態下的小春被迫向謝某某、姜某某、徐某某等人借高利貸1萬元,而謝某某等人采取“砍頭息”(預先扣除利息)后,向小春實際發放借款6500元,并采取肆意認定違約、壘高債務等手段強立債權,致使小春根本無力償還。
而受害人小春在博山有一處房產,房子還處在還貸期間,原本小春在被犯罪嫌疑人王某非法拘禁時,王某就一直想已還高利貸名義占有小春的房子,但王某不懂法律手續和程序,只好放棄。而謝某某等人也將黑手伸向了受害人的房產,他們白天將小春非法拘禁在他們合伙開的茶莊里,晚上就在受害人小春家中看管他,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期間通過言語威脅、恐嚇等方式致使小春產生了嚴重心理恐懼,隨后三人強迫小春所有的那處過戶給姜某某抵債,謝某某、姜某某便采用簽訂虛假房屋買賣合同、制造銀行流水痕跡、提起虛假民事訴訟等手段,致使小春的住宅得以過戶給姜某某,姜某某又將房產以35萬多元的價格變賣。這距離小春第一次借款僅過去了5個月。
經過公安民警深入調查走訪很快查清了謝某某等人違法犯罪行為。謝某某等人經營的一處歌廳和一處茶莊作為他們從事對外發放高利貸業務主要地點,謝某某具體負責高利貸經營、財物及組織管理,姜某某、徐某某作為高利貸催收員、放貸員,成為有組織的參與高利放貸并采用暴力和軟暴力方式恐嚇催收的非法放貸、暴力討債惡勢力犯罪團伙。
經查明,自2018年1月份,謝某某、姜某某、徐某某等人先后對多名受害人采取非法高息放貸,肆意認定違約、壘高債務等手段強立債權,采取語言威脅、恐嚇和騷擾家人等軟暴力手段討債。博山公安分局在工作中發現謝某某等人違法線索后,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查取證,并及時全面掌握其違法犯罪行為。目前,謝某某等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依法批準逮捕。而王某等四人罪行,日前已在博山區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宣判。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胡泉 通訊員 王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