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導報記者 石憲亮
為防止亂停車,濟南市一些小區物業在小區內道路上安防了水泥隔離墩或者隔離樁,這樣一來,亂停車問題得到某種程度的解決,但與之相伴的是小區內的居民出行安全有了某些隱患。近日,位于漿水泉路的正大城市花園小區就發生了一起因安防隔離墩而產生的事故糾紛。
3月22日,家住正大城市花園的陳先生開車回家,在小區內一個三岔口,因避讓其他車輛而靠邊行駛,汽車輪胎被物業放置的水泥隔離墩剮開了一個大口子。
陳先生認為其輪胎被刮破,是由于物業亂放水泥隔離墩造成的,因此物業應該承擔部分責任。他隨后聯系了物業客服及負責人,但得到的答復是“自己開車撞的,物業不管”。
經濟導報記者隨后采訪了正大城市花園胡姓物業負責人,他表示,小區內安裝水泥隔離墩是經過轄區派出所及街道辦事處同意的,目的是為了保證消防通道暢通。陳先生是自己開車蹭上的,因此物業不承擔任何責任。
陳先生則認為,“具體蹭破輪胎的隔離墩是最近10多天才放置的,不可能是經過派出所及街道辦批準。”他認為,小區內的隔離墩很多,派出所及街道辦應該只批準了其中的一部分。另外,即使是批準放置的,由于存在安全隱患,物業也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濟南市房管局物業處一位負責人對此表示:“如確有公安等部門同意,物業可免責,但造成重大損失的,安置及同意安置的部門應承擔適當責任。”他建議雙方協商解決此事,協商不成,陳先生也可起訴物業及批準部門。另外,如果物業卻有擺放危險品危害通行的行為,而且經公安部門批準,可以請公安部門協調處理。
對于放置水泥隔離墩,正大城市花園業主也看法不一,有些認為確實解決了亂停車現象,保證了消防道路的通暢;也有不少業主認為,水泥隔離墩使本來寬敞的道路變窄,而且確實存在安全隱患,如孩子奔跑,或有人喝醉酒容易發生身體傷害,物業可以采取更安全、更人性化的措施解決亂停車問題。
經濟導報記者在正大城市花園采訪時發現,該小區安置了大量的水泥隔離墩,而且有些是單個放置的。
山東咸康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明海認為,物業是專門為業主服務的機構,其設置隔離墩的初衷應該是好的,但可能在設置方式及位置方面有瑕疵,如果確實存在安全隱患,應積極整改。就本次事故而言,如果協商不成,那么具體賠償金額需要公安機關或者法院認定責任比例后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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