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火了!著火了!”
2018年5月25日0時,
市民錢先生在睡夢中被著火的呼喊聲驚醒,
出門看到小區內的一號樓和三號樓著火,
其中一號樓中單元的樓梯口,
火苗高達2米多。
隨即,錢先生一邊喊人救火,
一邊喊醒女兒報警。

據了解,當晚,錢先生所居住的小區內一號樓一、二、三單元,三號樓一、二單元,五號樓一單元,八號樓三單元均發生了火災,四棟樓宇里有兩百多戶居民,居住人員密集,居民處于深夜睡眠中,火勢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設想。這次火災雖然撲救及時,也導致所涉火情地下室內電線全部燒毀,墻皮、樓梯扶手以及手機通訊線路等均被燒毀。
讓人想不到是,
此次火災的導火索,
是因為16歲的小勝(化名),
想要盜竊一盒香煙而起!
2018年5月24日23時許,小勝前往岱岳區山口鎮某小區外的一家超市,欲進入超市盜竊香煙,因為該超市有防盜網,小勝未能進入超市實施盜竊。為了宣泄心中燃燒起的怒火,小勝使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了超市外的防盜網。隨后,小勝進入位于超市旁的某小區,使用打火機點燃了堆放在儲藏室內的柴火,從而引發了該小區4棟樓的火災。但小勝并沒有因此而收手,而是前往了位于山口鎮的另一處小區內,將一輛三輪車點燃后逃跑。2018年5月26日,小勝在泰安市區某商業廣場被警方逮捕。而在一個月之前,小勝因“仇富”曾砸壞多輛私家車,盜竊車內財物被警方抓獲。
2018年12月27日,岱岳區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2019年2月28日宣判。
承辦法官介紹,本案中有兩個較為突出的特點,第一,小勝初中畢業后未繼續就學,而是步入社會,但因未成年人自我控制、辨別是非能力差等問題,導致了小勝的“憤青”、“仇富”等極端心理。第二,小勝家庭情況相對比較特殊,小勝家庭經濟狀況較差,母親有精神疾病,雖然享受低保,無法滿足小勝“攀比”“享樂”的心理,平時父親忙于生計同時又要照顧其母親,從而對小勝疏于管教,家庭監護職責缺失。
家住岱岳區粥店辦事處的小岳(化名),
與小勝有著猶如復制一樣的“特質”。
小岳的父親是一位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小岳的母親常年照顧生病的父親,疏于對小岳的管教,小岳在初中畢業后步入社會,導致學校及家庭的脫管。小岳步入社會后無所事事,但小岳又需要錢財滿足日常開銷,從而聚集多名未成年人多次無故毆打、砍傷他人、敲詐勒索錢財,最終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初中畢業即完成了九年義務教育階段,但初中畢業時均未達到18周歲,自身的保護與‘越線’意識薄弱,步入社會后受到各方各面的影響,如沒有正確引導,這些孩子很容易步入犯罪深淵。同時,未成年人在步入社會后無所事事,很多家庭監護職責缺失,尤其像小勝、小岳這樣經濟狀況較差的家庭,父母忙于生計,無法擔負起監護職責,導致未成年人在家庭、學校、社會間脫軌,從而走上犯罪。不少父母在得知孩子犯罪后,均接受不了,表示孩子在家很乖,步入社會后也一直‘很乖’。”
承辦法官表示,未成年案件中,
該類未成年人過早與社會接軌而導致的案件,
近年來呈上升趨勢,
應引起社會各界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