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濟南章丘區法院對楊少朋等6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楊少朋、楊新霞系夫妻關系,被告人楊雪雨系二人之子,可以說在惡勢力犯罪過程中,一家三口齊上陣。

自2008年以來,楊少朋以高利放貸為業,在高利放貸及追討高息債務的過程中,為謀取非法利益,被告人楊少朋、楊雪雨、楊新霞先后糾集被告人付先峰、李樹強、高德斌等人在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明水、雙山、棗園、官莊、繡惠、刁鎮等街鎮,有組織地采用暴力毆打、威脅、滋擾、糾纏、哄鬧 、攔截、辱罵、聚眾造勢等方式,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楊少朋為首要分子,楊雪雨、楊新霞為主要成員,付先峰、李樹強、高德斌為積極參加人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社會公共秩序及他人的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章丘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該犯罪集團首要分子楊少朋構成尋釁滋事罪、搶奪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楊雪雨構成尋釁滋事罪、搶奪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楊新霞構成尋釁滋事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一萬元;積極參加人員付先峰、李樹強、高德斌構成尋釁滋事罪,綜合被告人付先峰、李樹強、高德斌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認罪悔罪表現,判處被告人付先峰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判處被告人李樹強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判處被告人高德斌有期徒刑 一年。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