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濟南10月24日訊(記者 李兆輝) 24日,山東煤監局公開曝光淄博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岱莊煤礦將井下巷道維修作業“外包”給其他企業,屬于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
今年10月8日,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西監察分局在對淄博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岱莊煤礦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2018 年 6 月至今,該煤礦將井下巷道維修(井下巷道刷大、起底、加固、噴漿、水溝、鋪軌、設備基礎掘砌、鋼筋混凝法砌碹等維修,水倉清淤、零工)承包給山東方大工程有限公司岱莊項目部。山東方大工程有限公司隸屬淄博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獨立法人。山東方大工程有限公司岱莊項目部管理人員由方大公司任命。
據了解,違規“外包”后,岱莊煤礦將方大公司項目部對內改名為安裝工區。安裝工區為成建制隊伍(外部),其 65 名職工均系山東方大工程有限公司職工,岱莊煤礦將安全管理、培訓納入本礦管理。岱莊煤礦根據安裝工區(岱莊項目部)所完成的維修量(現已完成工程核算 22 項,目前在3300 采區軌道上山進行巷道維修)向山東方大工程有限公司結算、支付工程費,山東方大工程有限公司向岱莊項目部(安裝工區)發放工資。
對此,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西監察分局認定,淄博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岱莊煤礦屬于《煤礦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第十六條第五項的“煤礦將井巷維修作業作為獨立工程承包給其他企業”情形,不符合《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第八條第二款第十三項的規定。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煤礦將井巷維修作業作為獨立工程承包給其他企業”情形,被列入重大安全生產隱患和行為。
對于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西監察分局做出執法決定,對淄博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岱莊煤礦罰款人民幣五十萬元整,并對煤礦負責人宋某某罰款人民幣三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