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我買的電動三輪車電瓶出現故障,找人維修的時候,掀開坐墊發現,前、后兩排的座椅板竟然都是用廢舊木板支撐,舊木板上面還滿是泥沙,店家聯系廠家后,說這是行業慣例,很多廠家都是這樣的,不屬于電動三輪車的質量問題,不予更換維修。”8月2日上午,臨沂市民袁先生致電反映,“要是不修車我還發現不了,太氣人了,我要求他們更換新的座椅板,并按照座椅的價格三倍賠償。”

  2018年2月份,市民袁先生在清河南路與涑河南街交會附近的華東自行車電動車市場38號盛昊高端電轎商鋪買了一輛盛昊牌電動三輪車。7月30日,由于電動車電池出現故障,袁先生打開了前排的車座,發現電動車座椅的墊板,竟然是用破木板做的,里面還都是泥沙。

  而后,袁先生又打開后排座椅,發現也是用廢舊木板支撐的,舊木板表面坑坑洼洼,還有一個直徑約5厘米的洞,邊角還有磨損痕跡,這個發現讓袁先生十分氣憤。“我買電動三輪車,是用來接送孩子上學的,首先考慮的就是質量和安全問題,當初沖著明星代言的品牌去的,還專門花7800元買了個大電池容量的,可是這樣大明星代言的品牌產品,用料的質量竟然如此差,這不是欺騙消費者嗎?”袁先生氣憤地告訴記者,“之后,我找過店家反映情況,店家聯系廠家后,說這是行業慣例,很多廠家都是這樣的,不屬于電動三輪車的質量問題,不予更換維修。”

  8月2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盛昊電動車臨沂大區銷售經理,“車座椅下方的木板新舊問題不屬于維修范圍,因為它不屬于電動車本身的質量問題,而且像這樣的零部件都是由供貨商統一提供,都是二次加工的木板做成的。”王經理表示,“得知此事后,我們也聯系了供貨商,供貨商方面稱,這一批次的座椅都是用這種三合板兒做的,木板都是用一樣的材料,這不屬于產品質量問題。”

  經過協調,銷售王經理同意可以給市民換一個新的座椅。面對這樣的處理結果,袁先生不予認可。“既然所有的板都是這樣的用料,那我換與不換又有什么區別?我要求按座椅價格三倍賠償,并提供一個用全新木板做成的座椅。”

  而王經理表示,對于賠償這一要求他們無法做到。“給袁先生換一個全新的座椅是我們能接受的解決方案,至于提供座椅三倍價格600元的賠償,我們無法滿足。”

  律師說法

  必須判定該部件有質量問題方可提出賠償對此,本報律師團主要組成單位、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稱,消費者提出的“一賠三”這種情況,一般應該是在認定整車有質量問題,存在安全隱患后,以原車價格進行三倍賠付。而本次糾紛中,電動三輪車座椅下方的木板是破舊的二次加工木板做成的,屬于用料瑕疵問題,而要認定電動三輪車整車質量不合格,則還需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認定。對于電動三輪車部分零部件用料劣質屬二次加工的合成板,還需看這個合成板是否達到該類產品的生產標準,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只根據木板表面的狀況判斷木板的質量問題為時過早。只有認定該產品確屬質量不合格才可以進一步討論賠償問題,否則這種情況只屬于產品存在瑕疵,消費者的賠償要求就不太會得到法律層面的支持,必須要判定該部件確有質量問題方可提出賠償要求。彭海律師建議經銷廠家提供換新服務,并與消費者協商處理。

來源:沂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