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36歲的被告人朱海彬(化名),謊稱自己是現役軍人,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先后與5名被害人結識,進而以經濟合作、借款、談戀愛等名義,或被騙取錢財,或被玩弄感情,或兼而有之,詐騙金額達56萬余元。近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其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5名被害人的全部經濟損失。

  濟南歷下區人民法院一審查明:只有高中文化水平的被告人朱海彬,偽造了軍車駕駛證、警備糾察證、軍官證等證件,置辦了軍裝、軍用領帶、軍用臂章、軍用腰帶等作案“行頭”,在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間,或以投資創業為名騙取他人財物,或以談戀愛結婚為名與多位被害人發生性關系并騙取錢財,數額共計56萬余元。案發后,贓款均未追回。

  卷宗材料顯示,2014年3月,被告人朱海彬與杜某某商談業務過程中,朱海彬謊稱自己系某軍區保衛處處長,并可申請小微企業補助,從事手機充電器的加工,讓杜某某投資,騙取被害人杜榮忠共計13萬余元。2015年8月,被告人朱海彬到王某某開設的某汽車維修廠,謊稱自己系軍人,以資金緊張為由騙取被害人王志強3萬元,后歸還2萬元。

  2014年11月,被告人朱海彬與牟某某通過一婚戀網站結識,朱海彬謊稱自己系現役軍人,后二人確定戀愛關系,并多次發生性關系。二人交往過程中,被告人朱海彬以其母親生病住院、父親被舉報貪污,需要打點關系等原因先后借牟某某5萬元。其后不久,被告人朱海彬又通過同一個婚戀網站與徐某結識,朱海彬謊稱自己是解放軍某部保衛局軍官,全軍格斗第六名,后二人確定了戀愛關系,并多次發生性關系。朱海彬說他平常出差到北京等地見一些領導帶著現金不方便,就讓徐某辦一些信用卡給他用,先后編造各種理由騙取被害人徐某共計27萬余元。

  2015年3月,被害人李某某應聘到山東某實業有限公司工作,被告人朱海彬時任該公司總經理。朱海彬對李某某謊稱自己系某軍區參謀部的少校軍官,正等待轉業,后二人確定了戀愛關系,并多次發生性關系。同時被告人朱海彬稱自己是軍人身份,無法辦理信用卡,讓李某某提供信用卡給朱海彬使用,朱海彬使用李某某浦發銀行等多張信用卡透支本金共計10萬余元。2015年11月,公安機關抓捕朱海彬時,李某某聽公司的人說朱海彬被徐某告假軍官詐騙,因為二人是戀人關系,李某某就到朱海彬辦公室旁邊的一個休息室內將他的軍裝藏了起來,回到宿舍用剪刀剪爛扔到了垃圾桶里。

  另據本案一審法官介紹,被告人朱海彬2009年4月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一萬元,2010年7月刑滿釋放。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海彬以謀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冒充軍人進行招搖撞騙,其中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同時構成詐騙罪、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罪,擇一重罪詐騙罪從重處罰。朱海彬系累犯,依法應從重處罰。綜上,此案經濟南歷下法院、濟南中院兩級法院審理,遂依法作出如上判決。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馬云云 崔巖 通訊員 王繼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