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一切煩惱,
奔跑在沙灘上,
本想在這樣的巴厘島度過一個夢幻假期,

最近,16名赴印度尼西亞巴厘島旅游的山東游客稱,因拒絕接受當地地接安排的價值300美元的行程,被“軟禁”于印度尼西亞巴厘島一酒店內,期間還遭到不明身份男子“割喉”手勢威脅。恐慌的游客只得手持護照上傳視頻求助。
16名游客中7名來自濟南,9名來自泰安,目前已安全返程。
記者聯系濟南游客報名所在的中國國際旅行社,相關負責人表示實為當地執法部門為保障游客安全,“禁足”說法太夸張。
游客:
巴厘島之行好像“噩夢”
提起自己的巴厘島之行,游客李清(化名)將它稱之為“噩夢”。
自由行遭“禁足” ,還遇“割喉”威脅
今年9月份,濟南市民李清和丈夫在槐蔭區中國國際旅行社經七緯七營業部報名參加了六晚八天的印尼巴厘島旅游,單價為3480元,行程安排為9月8日至9月15日。團內共16名游客,其中7名來自濟南,9名來自泰安。
“前幾天玩的一般,很多項目價格都是正常價的三到四倍,很倉促。到了12日,行程里安排有兩天半的自由行。
在李清向記者出示的行程安排里,第五天和第六天也明確寫道“全天自由活動”。

李清告訴記者,當地地接領隊阿陳(音)要求團隊在自由活動時參加其安排的項目,費用為每人300美金,但是同樣的項目游客從其他軟件上預約只要600元,大家都不愿意參加領隊安排的活動。于是通過其他軟件預定了藍夢島一日游,價格是每人600元。
12日上午8點左右,藍夢島一日游司機到達酒店接游客,卻無法將車停靠在酒店門口,需要游客步行到達指定位置乘車。
李清說,當他們走到酒店門口時,有幾名當地男性對游客說“No”,示意他們不得走出酒店,“也沒有跟我們身體接觸,但就是指著后面讓我們回去,我們走出去他們就騎摩托車尾隨我們,我們停下他們也停下,期間還將手臂擺在脖子位置,做出了了威脅動作?!?/p>

“司機是當地人,知道這種情況不敢接了,就讓我們回去跟領隊商量?!睙o奈下一行人返回酒店,而在旅行團成員進入酒店后,發現一名戴鴨舌帽的男子始終隔著玻璃門站立在酒店門口。

旅客恐慌 上傳視頻求助
“司機說他們是黑社會,這讓我們更害怕了?!崩钋鍩o奈的說。
見幾名男子一直守在酒店門口,有團隊成員便要求領隊報警,但警察并未來到現場,游客只能在酒店大廳里等待。
“我們預定的游玩項目泡湯了不說,地接也沒有提供食物和水,后來是國內的一個導游自費給我們買的面條。”李清嘆氣道。
無助和恐慌讓李清等游客背脊發涼,一名男性游客拿出護照,在同行人的幫助下錄制了求助視頻。

游客稱曾被強制簽協議,提前回國需自理機票
李清告訴記者,早在8日下午一行人到達巴厘島時,當地地接就開始渲染當地的治安很差,還說“我們這的人會魔術,拍拍頭你就跟他走了”。而短短幾天內的經歷使游客已經接近崩潰。
有游客拍下視頻顯示,11日乘車期間,導游曾要求游客在一份關于自由行期間單獨游玩旅行社免責協議上簽字,否則不允許下車。雖然有人提出了反對意見,但為了確保行程順利,只能硬著頭皮簽字。

游客無法接受旅游期間的遭遇,12日下午,16名團員與各自報名的旅行社取得聯系,要求提前結束行程,并安排12日返程機票。
12日下午4點左右,印尼當地地接社負責人抵達酒店與游客進行協商。但地接負責人表示,如果游客要求提前回國必須自理機票,地接社僅提供送機車輛,如若不同意,只能按照行程走。
這名負責人還說“我們負有限責任,不是說什么責任都是我們承擔”。
之后幾幾天,他們只好懸著一顆心繼續跟團游玩。“晚上睡覺的時候我們害怕的都用凳子頂著門,跟著他們的時候他們讓簽什么字我們就趕緊簽,生怕受到什么威脅?!崩钋鍝u了搖頭說。
安全回國后,李清聯系了旅行社,但對方直到現在仍未給出具體答復。氣憤之下李清的丈夫書寫下事情經過,并將事情投訴給了相關部門。
旅行社回應:
旅游部門介入 正在落實事實
20日下午2點,記者聯系了中國國際旅行社經七緯七營業部,負責人告訴記者,有專門負責處理該事的人員,并提供了電話,幾經周折,記者卻始終聯系不上。
記者再次聯系國旅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事情發展過程中,旅行社方就配合地接社協調問題,并對游客做出安撫。
“游客們自行在網上安排的一日游,沒有安全保障,當地旅游部門正在嚴查這個事情?!必撠熑苏f,“說‘禁足有點夸張了,只是當地的旅游執法部門不想讓客人參加這種活動,因為不安全?!?/p>
而關于“割喉”的威脅動作,負責人表示目前旅游部門已經介入,事實還需要進一步落實。
律師:
合同期間內旅行社對游客負有人身安全保障義務
就此問題記者咨詢了律師,山東千舜律師事務所楊博律師表示,出行前游客與旅行社已經簽訂了旅游合同,出現糾紛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處理。
“根據合同規定,旅行社需要對游客的安全負責,如果合同期間內游客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并有可能進一步擴大,旅行社需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睏畈┱f,“如果牽扯到違約,游客可以起訴?!?/p>
楊博還表示,“旅行社對游客負有人身安全保障義務,應從專業角度預知危險,并提示、告知游客,采取相應措施,降低游客旅行風險?!?/p>
在雙方簽訂的旅游合同中,記者發現,其他責任項里第三條寫有“旅行者自行安排活動期間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出境社在事前已盡到必要警示說明義務且事后已盡到必要救助義務的,出境社不承擔責任”;第四條寫有“因旅行社不旅行協助義務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國慶假期將至,
相信很多小伙伴已經做好出游的打算,
出門在外,誰也不想有意外發生。
小編在此提醒大家,
參團旅游,一定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
出游前與旅行社簽訂規范的旅游合同,
并索要發票留好憑證,
主動維權!
來源: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