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因為詐騙被處理過的劉某不僅不思悔改,還懷抱自己不滿一歲的女兒以租房為名騙取房主信任。繳納少量押金拿到房屋鑰匙之后,再假冒房主將房屋租給其他房客從而騙取錢財,有時甚至將一套房屋相繼租給兩個房客進行詐騙,房客少則被騙3000元,多則8000元。短短半年時間內,劉某竟然采取這種方式瘋狂詐騙11人。

2016年9月22日,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分局成豐橋派出所接到祝女士報警,稱其在向一名叫“薛戀”的房主繳納了5000余元租金后,卻發現“薛戀”并不是真正的房主,而此時“薛戀”早已不知去向。
天橋公安分局抽調刑警大隊機動偵查中隊、三中隊及成豐橋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專案組民警經過梳理,發現自2016年5月以來,濟南市發生多起類似案件,嫌疑人都是一名自稱“薛戀”的女子。
專案組民警經過串并案偵查發現,嫌疑人“薛戀”在收取了受害人的押金和租金后便不知去向,而且“薛戀”出租的房屋都不是自己的。
民警經過調查,發現“薛戀”并非嫌疑人的真實身份。作案后,嫌疑人之前與受害人聯系時使用的手機均立即停機。為盡快確定嫌疑人的真實身份,專案組民警兵分兩路,一路調閱案發現場附近監控錄像,另外一路全面梳理分析全市發生的類似詐騙案,以期找到線索。
通過調查,民警發現2016年10月29日在歷城區發生的一起房屋租賃詐騙案中,女性嫌疑人自稱“馬翠平”,作案時也是懷抱一名嬰兒。通過進一步調取案發現場附近的監控錄像,民警發現“馬翠平”在作案前兩個小時曾經乘坐一輛由一名男性司機駕駛的威海牌照的SUV汽車,在帶著受害人看房并收取了5000余元租金后,“馬翠平”還是乘坐這輛威海牌照的SUV離開現場。
經過其他案件受害人辨認,“馬翠平”就是嫌疑人“薛戀”。經過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SUV汽車的車主是一名叫于某的男子,其女友劉某的體貌特征與嫌疑人“薛戀”高度吻合。
2016年11月7日,民警發現這輛威海牌照的SUV汽車在天橋區某賓館出現,專案組馬上安排警力蹲守。次日中午,劉某和于某被民警抓獲。
經審查,劉某(女,36歲,山東濰坊人,因信用卡詐騙曾于2011年5月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于2012年11月20日刑滿釋放)對其詐騙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劉某交代,其通過網絡或者街頭廣告收集房屋出租的信息。為了騙取房主信任,劉某抱著自己不滿一周歲的女兒去看房,佯裝可憐博取房主同情,再繳納400元至500元不等的押金騙取房屋鑰匙。
隨后,劉某假冒“薛戀”身份騙取受害人押金和租金,有時劉某甚至將一套房屋相繼租給兩個房客進行詐騙。自2015年5月以來,劉某采取類似方式作案11起,詐騙人民幣6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