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環保局了解到,自2013年全國實施空氣質量新標準以來,市區環境空氣質量逐年改善。空氣質量優良率由2013年的72.9%提至2016年的81.7%;重度污染天數由23天減至7天。

  據了解,衡量空氣質量的主要指標PM2.5由2013年的66微克/立方米降至2016年的45微克/立方米,2014年、2015年、2016年市區PM2.5改善率分別為10.6%、13.6%、11.8%,均超額完成市政府確定的每年改善5%的工作目標,也完成了省政府確定的2016年改善8.2%的考核目標。“其中,2016年空氣質量優良天數達299天,空氣質量優良率為2013年以來最好水平。這與我市加快推進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嚴厲打擊大氣污染環境違法行為等措施密不可分。”市環保局負責人說。

  對揮發性有機物的治理是確保高質量大氣的關鍵一環。據介紹,2013年以來,我市完成工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項目200余個,有效減少了苯系物的排放。為保“氣質”,2013年以來,我市投資11.2億元實施燃煤鍋爐廢氣治理提標改造項目469個,淘汰分散小燃煤鍋爐239臺共2371蒸噸。

  此外,我市在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打擊大氣污染環境違法行為方面也做了實踐。累計淘汰黃標車16.5萬輛,全面銷售國V車用燃油,新車執行國Ⅴ排放標準;推廣新能源汽車1萬余輛,新建充電終端9000余個。自2013年起,累計檢查廢氣污染源單位7200家次,監測鍋爐5100臺(次),共對廢氣污染源實施限期治理76家,立案處罰856萬元。

  (來源:青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