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12月1日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7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批準,現將2017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補休。

  二、春節: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節:4月2日至4日放假調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勞動節:5月1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五、端午節:5月28日至30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節、國慶節:10月1日至8日放假調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