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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誓制度知多少

  國家公職人員在任職時向憲法宣誓,是世界上多數國家普遍采取的一種制度。據統計,在193個有成文憲法的國家中,明確作出相關規定的有177個。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去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制定具體組織辦法。去年12月,《山東省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獲表決通過,該辦法已自今年起正式施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意見,宣誓人員雖然工作崗位各不相同,但在忠于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要求上是相同的,誓詞應當一致,適用于所有宣誓人員。為此,上述辦法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對宣誓誓詞進行了統一規范,明確了共70個字的宣誓誓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