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有償補課行為今后將被“零容忍”。日前,山東省教育廳副廳長張志勇做客《陽光政務熱線》時表示,我省出臺了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通知。今后,將把在職中小學教師是否組織或參與有償補課,作為年度考核、職務評審、崗位聘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實行一票否決制。
所謂有償補課,即在寒暑假和周末等節假日,編內教職工和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對于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后講并收取補課費的現象。張志勇介紹,2015年7月5日,教育部出臺《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劃出6條“紅線”,包括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等,對于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后講并收取補課費的現象將重點查辦。
對這6條紅線我省出臺了具體落實舉措。今后,我省將把學習《教育部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作為師德培訓的重點內容,記入教師繼續教育學分。把治理有償補課情況作為學校發展性評價、學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對違反規定的中小學校和中小學教師,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學校和地方,將依法依規依紀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同時,對于在課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課上不講課后講并收取補課費的,以及惡意懲罰不參與有償補課學生等嚴重違紀、敗壞師德的行為要重點查辦,實行“零容忍”。對于違反教育部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并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于違規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將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