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紅網長沙3月16日訊(滾動新聞記者 張樹波 實習生 黃安珣) “我一直把狗狗當小孩來養?!?月15日,長沙市民胡先生傷心地說。13日下午,他和朋友乘飛機回長沙。班機降落后,一只托運的蝴蝶犬從貨倉中跑出,沖上停機坪。為確保航班安全,在圍捕未果的情況下,機場工作人員將其擊斃。
胡先生家住雨花區,原本家中養了兩只寵物狗,一只蝴蝶犬已經養了四年多,和寵物狗相處久了,慢慢也有了感情。3月13日下午1點多,胡先生和朋友坐飛機從貴陽出發回長沙,下午2點多,飛機安全降落長沙黃花機場。下飛機時,他發現自家托運的蝴蝶犬從貨倉中跑了出來,跑到了停機坪。
“當時我和工作人員講,他們說會處理。”胡先生說,發現狗狗跑出去后,他首先找了指引的工作人員,后來又找了機場工作人員。胡先生認為如果自己下去喊兩聲,狗狗就會回來。
半個小時后,胡先生被告知寵物狗被擊斃了。
“當時好心人給我打電話,才知道狗被擊斃了。”得知自家狗被擊斃,狗狗的主人吳女士哭得很傷心,乘坐飛機前,她按正規程序給狗辦理了托運手續。隨后,她提供了托運單據,在這張逾重行李票中,合計收費130元。
吳女士說,她家狗狗很膽小,托運時,她還特意在托運箱上注明了,在托運箱上寫著,“叔叔阿姨,我叫弱弱,我是個膽小狗,請你們輕拿輕放,謝謝。”
胡先生也表示,在機場辦理托運手續時,是按照要求進行的,機場工作人員也做了檢查,他搞不清為何狗會跑出來。
對此,航空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籠子存在容易被打開的風險,也有可能是碰到東西或者因顛簸等導致籠子被打開。發現寵物狗跑到停機坪后,航空公司和機場工作人員采取了措施,他們曾用網子去圍捕,但是狗的膽子比較小,跑得比較快,只能將其擊斃。
該負責人表示,對于乘客的損失和訴求,航空公司會與乘客協商。據了解,目前,乘客已與航空公司就賠償問題達成一致,最終乘客獲賠19000元。
[鏈接]海南美蘭機場曾發生類似事件
2012年1月,一只托運的寵物狗從航空箱跑出來,沖向飛機跑道,相關方面采取應急措施將狗打死。機場回應此事時稱,寵物狗自行跑出后,現場三名工作人員立即圍堵抓捕,其后機場又增派了7名工作人員參加圍捕,但未奏效。
寵物狗穿越飛機滑行道進入美蘭機場聯絡道距跑道100米左右的地方。而機場在16時36分至16時52分間,將有3航班起降。如果小狗跑入跑道,有可能被吸入飛機發動機,造成飛機受損甚至是機毀人亡的慘劇。為對眾多旅客生命財產安全負責,機場抓捕工作人員將小狗擊斃。
在說明最后,美蘭機場表示,將認真研究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應對和處理類似事件的措施。
寵物沖進停機坪到底有多危險
根據民航局機場司的統計顯示,近年來,動物入侵機場事件占到了機場外來物入侵事件的很大比例,約為12.7%,排在第二位。由此可見,動物入侵已經嚴重威脅到了機場和航空器的安全運營。
2001年7月,一架空客A320飛機在美國俄亥俄機場起飛時,一只大鵝突然沖入跑道,結果被吸入了飛機的發動機,導致飛機發動機報廢,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按照機場相關運行規定,一旦有動物進入機場飛行區后,機場將第一時間把情況通知空管部門和現場指揮中心,并馬上開展抓捕。如果無法及時捕獲或消除其帶來的隱患,空管部門就會關閉機場跑道,終止航空器起降,直至安全隱患被消除。這勢必會破壞機場的正常運行秩序,造成航班延誤或備降。有時候,管制員還要指揮即將降落的飛機復飛。
《民用機場運行安全管理規定》第一百八十條規定,“機場管理機構應當采取綜合措施,防止鳥類和其它動物對航空器運行安全產生危害,最大限度地避免鳥類和其它動物撞擊航空器”。
《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第三條規定,國內航空運輸承運人(以下簡稱承運人)應當在下列規定的賠償責任限額內按照實際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民用航空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一)對每名旅客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40萬元;
(二)對每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的賠償責任限額為人民幣3000元;
(三)對旅客托運的行李和對運輸的貨物的賠償責任限額,為每公斤人民幣100元。
該規定的第五條還明確,旅客自行向保險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險的,此項保險金額的給付,不免除或者減少承運人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
每公斤100元的賠償標準,在之后得以提高。部分承運人將標準提高到200元。
國際航空中的行李或人員的賠償標準,往往遵循《蒙特利爾公約》。該公約規定,在行李運輸中造成毀滅、遺失、損壞或者延誤的,承運人的責任以每名旅客1000特別提款權為限。
近年來,坊間一直有提高托運行李獲損賠償標準的呼聲。有的乘客托運的貴重物品,如智能手機、高檔香煙受損或遺失,每公斤100元至200元的賠償標準,讓乘客無法接受。有專家建議,賠償標準可與《蒙特利爾公約》接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