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陳兆永)古語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可浙江籍曹某等3名不法分子,竟將環保廠腐蝕污水拉倒江蘇新沂境內傾倒,造成田地土質污染。6月27日,涉嫌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犯罪的上網逃犯曹某被臨沭警方緝入法網。
2017年4月21日下午,江蘇新沂市公安局新店派出所民警在巡邏中發現,一輛大貨車行至新沂市新店鎮大湖村附近,正在向田地里排泄污水。經民警現場盤查,嫌疑人胡某、公某伙同曹某等人,涉嫌非法運輸、處置腐蝕物質,將山東臨沭某環保廠內腐蝕污水運至該地倒入田地,造成田地土質污染。案發后,嫌疑人胡某、公某當場被抓,曹某在現場逃跑。
6月27日,臨沭縣公安局南古派出所偵查獲取,逃犯曹某在轄區某廠企出現,民警隨即便衣前往抓捕,將潛逃3個月的上網逃犯曹某抓獲歸案。曹某,時年58歲,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人。據曹某交待,2017年4月21日15時,曹某伙同胡某、公某將臨沭某環保廠的腐蝕污水運至江蘇省新沂市境內,傾倒在田地里造成田地土質污染。現曹某發已移交江蘇省新沂市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