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涂玉龍 劉靜)6月8日,蘭山公安分局方城派出所會同蘭山區拘留所成功化解一起村民同村委之間的矛盾糾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6月6日,方城派出所接方城鎮一村負責人報警稱:其村委內的監控設施及辦公用品被人破壞。接警后,方城派出所立即開展調查工作,經偵查,發現該村村民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工作,辦案民警于當日依法將涉嫌故意損毀財物嫌疑人傳喚到案并于當日報請蘭山公安分局對其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處罰款500元。
違法嫌疑人王某某被執行行政拘留后,在拘區大喊大叫,拘留所管教民警立即對其進行談話教育,得知其長期對其村委不滿,故意酒后將村委監控、門窗及桌椅砸壞。管教民警及時聯系辦案民警一邊對其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教育,一邊聯系到其家人、村干部及進行多方聯動調解,經數次教育引導,家人勸解,被拘留人王某某心態發生轉變,認識到自身錯誤。
6月8日下午,方城派出所民警會同拘留所管教民警在拘留所法律援助工作室,組織王某某以及村干部進行調解,王某某承認了錯誤,并獲得了諒解,最后,雙方自愿簽訂了調解協議書,冰釋前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