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涂玉龍 蔣成龍 姜佳良)5月22日下午,臨沂蘭山警方巡邏民警根據巡邏中觀察到的可疑人群,快速布控,成功在一居民家中查繳改裝槍三支及部分槍支散件,當場將犯罪嫌疑人汪某抓獲歸案。
5月22日13時下午,多數居民正在午休,帶領隊員巡邏至市區某小區的北園路派出所副所長張會元發現一青年在一居民樓懷抱一紙箱行色匆匆,張會元立即喝令其接受檢查,見無路可去的青年立即扔掉紙箱轉身逃跑,巡邏民警四面圍擊,最終在小區樓道內將其抓獲,民警當場在其紙箱內搜出疑似槍支部件。經民警搜查, 從汪某家中臥室、廁所、雜物間、客廳冰箱等處搜出改裝槍支3支,槍彈若干。
經訊問,汪某供述了因自己喜愛槍支從網絡購買槍支散裝零件,購買了鋼鋸固定器等加工工具改裝組裝槍支的犯罪事實。目前汪某已被蘭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