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墻說倒就倒,真是太嚇人了,還好當時沒人從墻邊走過,不然肯定要被埋在下面……”23日上午,家住市區工業大道與雙嶺路交會處蔣家王平莊小區的邱先生撥打熱線反映稱,小區的一堵圍墻突然倒塌,砸壞了停在旁邊的兩輛轎車和一輛電動,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然而,被砸車輛找誰索賠,卻成了一個難題。

據邱先生介紹,他是外地人,在該小區已租住多年,目前在附近一做干果批發。為了方便送貨,2013年,他花費近8萬元購買了一輛五菱宏光面包車。“小區雖然沒有規劃停車位,但門口設有門衛和欄桿,小區的居住戶交納50元辦理門卡后車輛可以出入。”邱先生說,由于小區沒有固定的停車地點,車輛進入小區后,他們都是哪里有空就停在哪里,“大部分都停在路上,只要不擋住主要通道就行。”
邱先生告訴沂蒙晚報記者,21日晚8時許,他從外面回來后,像往常一樣,將車輛停在了小區10號樓東側的圍墻旁邊。“當時前面已經停了一輛轎車,后來我就將面包車和電動三輪車停在了旁邊。”邱先生說,第二天早晨7點多,他從家里出來準備開車去店里時,突然發現旁邊的圍墻倒塌,把車輛給砸了,“當時我就驚呆了,電動三輪車還好點,我把紅磚收拾了一下,推了出來。面包車卻受損比較嚴重,車頂、前引擎蓋被砸塌陷,右側車門擠扁,前側和右側擋風玻璃破碎。后來我看了一下,停在前面的轎車也一樣,遭受了損傷。”
“只是臨時將車停在墻邊,沒想到碰到這樣的事故。”邱先生說,自己的車輛受損嚴重,由于車輛只有交強險,無法走保險索賠,所以必須要找到圍墻的責任方。由于小區屬于村委管理,事后他找到村委,“小區圍墻突然倒塌,這種情況肯定屬于質量問題,我們都有交管理費,現在車子出事了,按理說負責管理的村委肯定要賠償。但多次溝通,他們卻說如果圍墻是建設中倒塌還好說,這種情況屬于自然災害,而且圍墻也不屬于他們,所以他們也不管這個事,太氣人了。”
蔣家王平莊居委:
圍墻是隔壁工地的,我們不能負責
對于邱先生的反映,記者隨后聯系了蔣家王平莊居委。“接到反映后我們就到了現場,這是隔壁工地的圍墻,并不是小區的,因此我們不能負責。”對此,其居委的馬主任說。
好好的圍墻咋會倒塌呢?馬主任稱,該處倒塌的圍墻位于小區和一處工地之間。“該處是屬于村委的地界,但蓋樓開發后承包給了隔壁工地的開發商,租期40年。”馬主任說,由于圍墻一側有玻璃,為了防止小區孩子碰到玻璃,后來隔壁工地在該處用磚頭砌了一堵圍墻,“我們過去看了,這是一個臨時圍墻,本身就不結實,應該是時間久了,風一刮,歪倒了。”
“好好的車輛突然被砸了,放在誰身上都很難過,我們也很同情。”馬主任說,接到反映后,他們就跟車主進行了溝通、協調,“這種情況應該是誰砌的圍墻,由誰來賠,而且村里只是收垃圾處理費,并不收物業管理費,所以此事不能負責。該情況我們已經跟該車主說了,讓其先報警,然后找工地協商,協商不成走法律程序。”
律師:
要看圍墻是誰的和歪倒的原因
由于隔壁工地也不肯承認是圍墻的責任單位,這讓邱先生犯了難。這種情況應該如何處理?記者隨后采訪了本報律師團主要組成單位、山東頤平律師事務所主任彭海律師。律師稱,首先要看歪倒的圍墻是誰的,作為圍墻的管理單位,應該有確保安全的義務,如果發現有危險,周圍應該設置警示標志;如果他們明知圍墻有坍塌的危險,而沒有盡責排除這一隱患,因為他們的過失,導致第三者財產損失,那么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再次,要看圍墻歪倒的原因,如果圍墻倒塌是被碰倒的,誰碰倒的由誰負責;如果施工建設過程中有質量問題導致,施工人員就有責任。“對于該情況,受害人首先要找該圍墻的管理單位或者所有人交涉,如果涉事雙方都不肯承認,受害人可以同時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