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降雨偏少,逆溫、靜風等不利氣象條件易造成污染物積聚,供暖季大氣污染防治形勢更加嚴峻。記者從山東省環保廳獲悉,臨沂市不等風盼雨,主動出擊,提早準備,全力做好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根據11月1日起實施的《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沂市各縣區自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對306家重點涉氣行業企業、18家產能過剩行業企業、158處建筑施工工程,嚴格落實錯峰生產措施。對每家錯峰生產企業,逐一明確時間節點、錯峰生產單位責任人、縣區監管部門責任人和縣區責任人,一企一策,確保落實到位。臨沂市環保局定期督導,市大氣辦加強后督察,后督察情況全市通報。對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一律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外,深入開展工業污染治理。12月31日前完成35噸/時及以上燃煤鍋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逾期完不成或達不到超低排放標準的,一律依法停產整治。對已完成的,按照山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超低排放修改單的要求,實施監督性監測。深入開展以煤、煤矸石、頁巖、重油、渣油等為燃料或原料爐、窯的關停取締、升級改造、重組整合工作,對整改完成的,逐條生產線進行核實,分類建立整治臺賬,納入網格監管。開展大氣污染企業扎口排查,將前期未納入治理的行業企業全部納入工業污染治理范圍,確保不留盲區、不留隱患。
加快推進散煤清理和煤炭清潔化使用,重點整頓中心城區五區煤炭經營市場,11月30日前五區散煤經營網點除列入規劃保留的,全部依法清理取締,清潔煤炭銷售實現地面硬化、原料封閉、院內經營。加大對重點工業企業燃煤質量抽檢頻次,對重點用煤企業實行駐廠監察,堅決落實好限負荷、限煤量、限煤質、限濃度、限總量的“五限”措施。加強燃煤鍋爐執法監管,嚴厲打擊劣質散煤銷售行為,對使用燃用煤、重油、渣油、醇基燃料、可燃廢物等高污染燃料的,堅決予以依法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