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涂玉龍 姜佳良)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新聞中心)平常去手機店買手機的朋友們都知道,店內都會有手機展示臺,把最近新款的手機擺放在臺子上,這樣一來可以讓購買者更好的體驗新機的一些功能特點。手機店也是怕會有小偷在這展示的樣機上打主意,通常每個展示臺也都會有一些報警功能。但市區內在解放路路北有一家手機店展示臺上的手機,就讓一小伙給偷走了。
9月25日上午11點多,解放路路北附近的一家手機店正在進行改裝,從而展示臺也是臨時先用來擺放手機的,臺內還未安裝報警器。一個小伙看見這個店人比較多,生意比較好就進去了。導購看見小伙進來很熱情的為他推薦展示臺上的新品手機,比介紹了每部手機的各種特點,起先小伙挺的還比較認真,導購認為這名小伙可能真的是想買部手機,于是就讓他在展示臺這邊讓他使用了起來,小伙拿起手機看的還挺認真。當又有人進店后,導購就又轉頭去為別人推薦了,期間也沒有在意這小伙。可當導購幫別人推薦好產品,在回頭找這名小伙的時候,小伙早就已經不見了蹤影。隨后導購發現,剛才小伙在展示臺看的那部手機也沒了,導購看此情況,立馬選擇了報警。
沂州路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立即趕往現場勘查并調取了店內的監控。從監控內可以清楚的看見一身穿墨綠色外套內搭一件白色T恤的小伙,在展示臺前,先是在那看手機,不一會,看見周圍都沒有人注意到這邊,就迅速將充電線和展示臺連接線給用力拽了下來,把手機揣進了自己的衣兜里,頭也不回的走出店內。
沂州路派出所民警,根所掌握的嫌疑人的體貌特征。通過調取社會監控排查,發現了嫌疑人的行蹤,隨后在其活動范圍進行了蹲點守候。距離案發時隔三個小時,民警就在沂蒙路與解放路交匯處將犯罪嫌疑人魏某抓獲。
經審訊,魏某對其所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稱只是一時犯了糊涂,看見四周為都沒人,報警器也沒按就偷走了。當民警對魏某進一步調查發現,魏某多年前,曾因涉嫌盜竊槍支彈藥,被平邑人民法院判刑。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還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