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快點來救我……”近日,臨沂市的王女士突然接到“綁匪”電話,稱其女兒在他手里,并索要2萬元贖金。事實是,這是一個老舊的電信詐騙方式,卻屢屢行騙成功。民警及時出動,在一家銀行里找到了她的女兒。原來,他女兒之前接到自稱“重慶市公安局”打來的電話,說她涉嫌洗黑錢犯罪,叫她按照“警方”的指示做,16歲涉世未深的女孩乖乖聽指示將1300元按對方要求匯進了一個賬號,于是發生了上述一幕……
案發 綁匪打來電話 女兒哭喊救命
8月12日中午,家住臨沂市的王女士還突然接到一個電話,號碼顯示是自己女兒娟子的來電,電話中娟子小聲哭泣,“媽媽,你趕緊給我匯2萬元錢,不然女兒就沒命了!”面對母親的催問,娟子拒不說出要錢的原因。“你到底是要錢還是要女兒!”隨即娟子掛斷了電話,這是怎么回事?女兒到都發生了什么?很快,娟子的父親接到了一個電話回答了王女士的疑問,電話那頭是一個講普通話的陌生男人。“你的女兒在我手上,趕緊打2萬元錢,不然你就再也見不到你女兒了!”女兒居然被綁架了?!程先生一家人頓時緊張起來。如果只是一通“綁匪”電話,程先生還會猜測事情的真實性,但在電話里,他分明聽到了女兒哭著的呼救聲“爸爸快點來救我”,且再撥打自己女兒的手機便一直處于關機狀態。在聯系到自己妻子接到的女兒的電話,看來女兒在“綁匪”手上是確鑿無疑的事了。程先生立即四處籌錢準備贖金,同時報警求助,蘭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接到報警后,一邊指導程先生穩住“綁匪”展開偵查,同時對娟子展開“解救”。
真相 女兒被騙在銀行
經過程先生對白天發生的事情描述,辦案民警分析,娟子被人綁架的可能性不大,正常情況下,綁匪不可能會選擇一個家庭貧困的打工女孩實施綁架,更不可能將贖金訂為2萬。并且當天中午,有人看到娟子匆匆返回住處,拿走了4張銀行卡后匆匆下樓離開。根據以往的辦案經驗,民警推測——這不是一起綁架案,而是一起電話詐騙!面對娟子家人焦急的淚眼,辦案刑警決定通過多種方法實施偵查,力爭盡快找到娟子,辦案民警根據以往的經驗分析這類電話詐騙案中,一般嫌疑人會要求事主在住處附近找個地方躲起來。民警于是在其附近展開查找。當天傍晚時分,經過蘭山警方全力偵破,終于發現了娟子的下落,娟子給父母打來了電話,告知自己就在一家銀行里,并迅速前往刑警大隊與父母見面。。
原來,程先生的娟子之前接到自稱“郵局的郵遞員”打來的電話,稱娟子在重慶辦了一個信用卡透支了12380元,中午12點不還清的話將影響個人信譽。剛離家打工連臨沂市都沒出過的娟子立即否認,稱自己從沒去過重慶,“郵遞員”表示將會把電話轉接至重慶市公安局,讓她向“警方”核實信息,轉接電話接通后,一個自稱叫楊潔的警官證實娟子信用卡的情況屬實,并表示為了進一步核實娟子的情況要走了娟子家人的姓名及電話。沒過一會,那個叫楊潔的警官便給娟子打來電話稱娟子的身份證被人冒用辦了信用卡,主要用于販毒和洗黑錢,重慶警方已將娟子列為嫌疑人偵查。嚇壞的娟子此時六神無主,對方稱娟子惟一能證明自己清白的方式,就是將自家銀行卡里的現金轉入一個安全賬號。同時,要求娟子注意保密并按照他的指示做,泄露信息后她和家人都要被列為嫌疑人。
被嚇懵的娟子趕緊回到住處拿了4張銀行卡,共將1300元按對方要求匯進了一個賬號,“楊潔警官”隨即要求娟子再借2萬元,并關掉手機,半小時開一次手機。聽話的娟子哪里想到,騙子正是利用她關機失聯的時間段,冒充綁匪向她的父親敲詐索財。拖延了多時后,騙子見娟子和家人實在拿不出2萬元錢,曝了粗口。正是這個細節讓娟子對對方是警察的身份表示了懷疑,及時和家人聯系相聚。
經典電信詐騙 換了借口要謹惕
辦案民警介紹,其實這個是經典的電話詐騙,只不過換了一個外衣。當接到到類似親人“被綁架”、“被扣留”、“被控制”等電話時,首先不要慌張,更不要急于給對方匯錢,應在第一時間確認該信息的真實性。
警方再次提醒,對于來歷不明的電話,尤其是自稱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電話,市民要謹慎小心,防止犯罪分子借機詐騙。機主接到類似電話后,可換個電話撥打相關部門的服務電話(切勿回撥對方提供的號碼)進行咨詢,并牢記一點:公檢法機關絕不可能提供所謂的“安全賬戶”,更不會打電話指導被害人如何轉賬、設密碼。
警方最后表示,不管用什么辦法,騙子行騙最終是要把受害人騙到銀行,取出賬戶的錢,轉到對方提供的賬戶。因此,只要涉及轉賬內容就一定要多份警惕。同時,任何時候都要做好個人資料的保密,不要輕易泄露個人銀行賬號、密碼等,一旦發生此類案件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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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分電信詐騙和民警辦案?
“您好!我是XX公安局民警……”聽到這個開場白先別急著掛斷。隨著警方對冒充公檢法電信詐騙宣傳的深入,群眾對于這類電信詐騙防騙意識逐步增強,但也不時遇到真民警被事主當騙子的尷尬情況。大家平時怎樣區分電信詐騙和民警辦案,民警在辦案時會通知事主前往警方相應的部門處理,打電話只是通知事主前往公安機關,而不會直接通過電話辦案;事主在接到電話后可以到相應的公安機關辦公地點進行查證; 民警不可能以辦案為名,在電話里進行訊問工作,不會要求事主在電話里告知詳細的個人信息,更不可能要求事主轉賬、匯款等涉及經濟往來的事宜;所有的電話通知事主的辦案過程,都必須是在公安機關的辦公地點進行的。(涂玉龍 蔣成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