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物價局下發通知,對《山東省定價目錄》相關事項做出了進一步明確,按照通知要求,臨沂市將于7月15日起取消、放開一批服務價格項目,共達35項。通知要求,相關服務價格項目取消后,有關單位不得另立名目繼續收費。對放開的服務價格,各級各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服務、指定服務或者截留定價權。
據了解,此次取消服務價格項目6項,主要包括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費、國土部門地籍檔案資料信息咨詢服務費、地震部門地震安全評價費、房屋檔案查詢證明費等;此次放開服務價格29項,主要包括、自愿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收費、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賠償費、建筑工程類檢驗檢測服務費、規劃技術服務費、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服務費、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服務費、社會福利機構服務收費等。其中,補償類價格要根據有關規定,以價格評估、平等協商等方式確定。
同時廢止我局《轉發山東省物價局<關于規范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關于臨沂市價格評估服務收費的通知》、《關于繼續執行機動車排氣污染檢驗收費的通知》、《關于繼續執行臨沂市價格評估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四個文件。
此外,對戶外廣告資源有償使用費、城市綠化補償費、政府投資的體育文化設施收費,仍按照《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深化價格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對出租車管理收費,市區仍按照《臨沂市物價局、臨沂市交通運輸局關于規范市區出租汽車客運行業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的通知》規定執行,各縣范圍內由縣自行制定具體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