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化:變燈時取消綠閃

1日下午,市民周先生撥打沂蒙晚報新聞熱線反映,近來他在開車時發現,市區工業大道上部分路口的紅綠燈設置取消了綠閃的過程,綠燈過后直接變為黃燈再變為紅燈。
“剛開始可把我閃著了。”周先生說,習慣了之前的紅綠燈控制模式,乍一改感覺很不適應,“綠燈直接變黃燈,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雖說現在沒聽說臨沂闖黃燈會處罰,但它畢竟有危險不是。可汽車一直在行駛當中,即便到路口會有意識地減速,可這么猛的變燈,還是會被嚇一跳,影響駕駛員的判斷。”
事實真的像周先生所說的那樣嗎?為證實這一說法,記者駕車在城區轉了一圈,發現平日里經常途經的北城新區部分路口的信號燈確如周先生所說的那樣,紅綠燈綠閃環節已經取消。
2日下午,記者就這一問題咨詢了臨沂市交通管理部門,據臨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設施大隊一位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目前城區各路口交通信號燈燈序不一致、黃燈時間長短不一的狀況,目前,市交警部門正在逐步對主城區的交通信號燈進行“標準化”設置,將交通信號燈全部統一為“紅—綠—黃—紅”,其中,黃燈過渡信號時間統一為3秒。
緣由:統一信號模式主要為安全考慮
據了解,在信號燈標準化改造之前,市區交通信號燈轉換順序大多為“紅燈—綠燈—綠閃—黃燈—紅燈”,而其中的綠閃狀態作為一種附加顯示方式使用了好多年。這雖然在疏導交通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但隨著城市交通的發展,已越來越不適應形勢的需要。
“對黃燈亮燈時間的統一,是為了方便司機行駛到路口時進行預判斷,提高路口通行的安全性。只要司機看到黃燈立即減速,都能在紅燈亮時及時將車停在停止線內,3秒時間足以給司機作出辨識、判斷。”該負責人說道。
另外,該負責人還表示,此次調整信號燈借鑒了國外信號燈的設置慣例,并參照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交通信號的有關規定,“調整后,有望明顯提高各路口的通行效率,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
提醒:闖黃燈十分危險
得知主城區完成交通信號燈標準化改造后,不少司機都表示歡迎。“統一信號燈燈序最起碼能提醒駕駛員提前做好準備減速,我相信事故率肯定會大幅下降。”一位出租車司機告訴記者,以前,市區紅綠燈設置標準不統一,有些路口是綠燈秒數倒計時結束后立即跳為黃燈;有些路口沒有秒數倒計時,綠燈閃三下直接跳黃燈;有些路口則是直接由綠燈轉換為紅燈。“由于燈序不一致,常常讓駕駛員感到無所適從。”
取消了信號燈綠閃和倒計時,可能有些駕駛員還不太適應。對此,交管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在經過紅綠燈路口時,一定要養成良好的駕駛習慣,謹慎駕駛。黃燈所起的作用,就是在紅燈之前提示司機注意減速。“闖黃燈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統一了黃燈時間后,相信司機會做出正確的判斷。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機在遇到綠燈變為黃燈時,應當立即采取制動措施將機動車停在停止線內;但已駛過停止線的,可繼續通行。另外也提醒在路口通行的行人,在路口亮黃燈時不能穿行,一定要留意人行道兩側的信號燈,“綠燈行、紅燈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