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王某為瑣事與妻子發(fā)生口角,竟去嫖娼來發(fā)泄心中的不滿,不想被臨沭警方當(dāng)場抓獲,換來了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千元的處罰。
臨沭縣鄭山街道男子王某,現(xiàn)年38歲,平日在縣城一家工廠打工,5月24日這一天,因為一些瑣事和妻子吵了一架,被妻子罵了一通的王某就到廠子里上班了。俗話說,夫妻哪有隔夜仇,可兩人偏偏都是牛脾氣,回到家后的王某見妻子依然板著一張臉,兩人就誰都沒有理誰。
5月25日下午下班后,生著悶氣的王某并沒有直接回家,見時間尚早,就在街上溜達起來。當(dāng)他途徑一家美容院的時候,一名衣著性感的女子向他招手。王某見狀,便萌生了去解悶的念頭。他走進店里后,和江蘇籍失足女李某經(jīng)過討價還價,最后以50元嫖資進行違法交易。就在王某尋樂時,恰巧被民警逮了個正著,現(xiàn)王某、李某已分別被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