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記者從臨沂全市小額貸款公司、民間融資機構監管工作會議上獲悉,根據有關管理辦法,在對我市2014年度已開業運營的118家民間融資機構進行了分類評級,共有15家存在業務不規范等問題的民融機構被要求限期整改。
市金融辦有關負責人表示,2015年1月,臨沭縣史丹利小額貸款公司、河東區華泰小額貸款公司和河東區東昊小額貸款公司獲省金融辦審批,我市小額貸款公司達到32家,注冊資本44.9億元,分別居全省第3位和第4位。目前,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除臨港區外實現全覆蓋。截止到2015年底,我市發展民融機構175家,注冊資本金90.37億元。其中,民間融資服務公司162家,注冊資本金83.04億元,家數和注冊資本金總額均居全省首位;民間融資登記服務公司13家,注冊資本金0.81億元。
小貸公司和民融機構堅持“小額、分散、快捷”的服務特色,與銀行業務錯位發展形成互補,較好地滿足了企業、“三農”和個體工商戶短期、急需資金需求。2015年,全市小額貸款公司累計發放貸款105.89億元,貸款利息收入5.87億元,納稅1.4億元,貸款余額52.83億元。其中,支持“三農”6677戶,累計發放貸款7282筆,65.48億元;支持小微企業1363戶,累計發放貸款1681筆,39.65億元。
不過,由于當前經濟不景氣,實體企業尤其是中小微企業經營較為困難,前期較大的投資規模受實體經濟不振的影響,不良投資率不斷升高,小貸公司和民融公司經營趨于謹慎,業務規模開始收縮。
市金融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小貸公司及民融機構應杜絕不規范管理等問題,如法人治理不健全、抽逃注冊資本、提供虛假材料、合同文本不規范等,確保小貸公司及民融機構能夠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記者 趙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