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臨沂4月11日訊(記者 公勛 通訊員 陳兆永)臨沭一無良青年借宿本村好友家,次日臨走時突然手癢起賊心,將好友的1300元現金和一部3100元的手機捎走。不料這一捎,再次把自己捎進監獄。
今年1月17日,臨沭縣公安局南古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王某報案,反映家中的手機和1300元現金被盜。派出所民警走訪獲知受害人王某的好友王某山曾在其家中借宿。民警分析王某山不僅疑點很多,而且有違法犯罪前科,不等民警對其接觸,王某山早已外出不知去向。
3月31日,王某山從外剛剛回家,民警迅速將其帶至派出所。面對民警的責問,王某山的自我辯白漏洞百出,最后才交待自己的“無良”行為。23歲的王某山是臨沭縣鄭山街道人,5年前曾因盜竊被判刑5年,去年底刑釋回家后,好了瘡疤忘了疼。今1月17日凌晨,王某山在本村好友王超家借宿時,趁王某熟睡時將其1300元現金及一部價值3100元的手機偷走。
借宿好友家,臨走起賊心,王某山的行為如同孩童過家家一樣膚淺,區區幾千元便將自己送進監獄,王某山涉嫌盜竊被刑拘,純屬咎由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