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wǎng)臨沂4月8日訊(記者 鄧夢嬌 通訊員 吳云富)無證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到,不僅會被罰,還會被拘留。4月7日,臨沂市費縣交警大隊向社會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43名被拘留的交通違法人員名單,三個月內(nèi)這43人就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被當(dāng)?shù)毓步痪块T依法查處予以行政拘留。
上述43名被拘人員中,均為在2016年1月至3月期間,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駕車上路行駛被查處。年齡段在22—60歲之間,均為男性;無證駕駛農(nóng)用三輪車的5人,無證駕駛二輪、三輪摩托車的21人,無證駕駛小型客車的14人,無證駕駛輕型貨車的2人,無證駕駛重型貨車的1人。
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第一款規(guī)定,未取得機動車駕照、機動車駕照被吊銷或者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200-2000元罰款,還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