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朱 惠)5月4日下午,成武交警大隊民警巡邏至德商路302KM處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魯R16***的桑塔納小轎車行駛異常,便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過程中,民警要求駕駛人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駕駛人支支吾吾,此時坐在副駕駛的一名男子竟稱駕駛人的駕駛證忘記帶了。隨后,面對民警的詳細詢問,駕駛人李某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被民警查處時正在練車。
民警通過進一步調查了解到,孫某跟駕駛員李某是朋友關系,李某要考科目三了,想著平時多下點功夫好一次通過考試,便請駕駛技術較為嫻熟的孫某教其練車。熱心的孫某為了幫李某通過考試便充當起教練的角色,李某也就在孫某的指導下上路練車,沒想到剛起步沒多久就被交警碰上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徒弟”李某在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上路,將受到1000元罰款;而“師傅”孫某因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也將受到1000元罰款。
在此,民警提醒廣大市民,想要練車一定要用正規車輛到正規場地,由專業的教練陪同,不要讓自己成為“馬路殺手”,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