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媒體中心訊:2月4日上午,本網記者接到熱線電話,反映東明縣人民醫院把過期半年的藥品用在了患者身上,患者已經在2月3日離世。

針對此事,記者2月4日上午趕到了東明。東明縣人民醫院一負責人證實這一消息屬實 。患者王某是春節前在東明縣人民醫院腫瘤消化科住院的,今年1月30 日,春節初三這天,患者王某打點滴時,身上出現過敏癥狀,家屬仔細看了一下注射的袋子,竟然發現注射的是過期藥品,吊瓶的大輸液上的保質日期是“有效日期至2016.08”。第一時間家屬找了值班護士,護士要拿走針劑袋子去請示領導,患者家屬沒讓拿走。患者家屬稱:“我就想知道,截至發現時,我爸住院已經很多天,這些天里你們究竟給注射了多少過期藥品?作為東明縣人民醫院,你們對于藥品的管控是怎么做的?你們對于醫護人員的責任心是如何管理的?怎么會出現過期幾個月甚至半年液體還在給患者使用?”患者家屬說起此事,仍然心有余悸,還稱“父親現在已經去世,希望醫院正式出面道歉,給予精神撫慰,但是院方醫患辦到現在還是沒有給個說法。”
目前患者家屬仍在與東明縣人民醫院協商當中,但至今沒有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在縣醫院,我們沒有見到相關院領導,據外宣辦一位梅姓領導介紹,醫院已經處理了相關人員并在做進一步調查。
在東明縣沙窩鎮朱屯村患者家里,54歲的患者王某躺在木棺內,鄉鄰們正在搭設靈棚。
隨后記者到東明縣衛生與計劃生育局,彭局長接受采訪時說,剛剛從朋友圈看到此事,并沒有收到醫院方面的情況匯報,馬上要組織聯合調查組調查此事。“醫院的確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彭局長說。
一般情況下,醫院藥品流入有一個嚴謹的過程,藥房驗收,要檢查藥的數量和質量、生產廠家和有效期等,要審核發票,確定所進的藥和發票上標的是否一致。藥品流出也有嚴格的程序,醫生開出醫囑,藥房審查醫囑后出庫藥品,護士對藥品檢查無誤后,再將藥用到患者身上。而在這些嚴格的“關口”下,居然把過期的“大輸液”走出了藥房、蒙蔽了護士的眼睛,賣到了患者手上,用到患者身上。此事竟然發生在國家二級甲等醫院里,難以令人置信。
到記者發稿為止,涉事醫院仍然沒有給出處理結果,對于此事的后續報道記者將持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