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菏澤翰林豪庭小區業主秦先生撥打“市長熱線”反映,他在該小區購買了一套商品房,1月份交房時,卻發現陽臺窗戶的高度“縮水”70厘米,與規劃圖紙不符。秦先生多次向開發商反映未果,只好向“市長熱線”求助。
2月6日,牡丹晚報記者來到菏澤翰林豪庭小區,秦先生購買的新房位于該小區3號樓1單元3001室。
據秦先生介紹,2015年3月,他以每平方米4571.33元購買了這套115.22平方米的房屋,本想著買套新房能夠安心居住,沒想到在交房時出現了煩心事。“大飄窗變成了小窗戶,誰能接受得了?”秦先生說。
秦先生反映的是這套新房陽臺上的窗戶。牡丹晚報記者跟隨秦先生一同從陽臺窗戶跳到窗外的平臺上,所謂的平臺其實是樓下商業房的房頂。秦先生說,該小區商業房高度增加是導致自己家陽臺窗戶變小的主要原因!拔覀兗以谌龢牵粯嵌䴓鞘巧虡I房,商業房建好后,直接擋住了我家的窗戶。”據秦先生回憶,2016年6月,他曾和家人一起到新房內查看,當時樓下的兩層商業房還未建設,陽臺上的大窗戶和規劃圖紙上的完全一致,可是今年1月份,當他拿到新房的鑰匙后,卻發現陽臺窗戶 “縮水”了。
秦先生拿出自己的購房合同,其中一頁印有秦先生購買房屋的規劃圖,其明確標注著,陽臺窗戶寬度為2.7米、高度為2.2米。秦先生現場拿出了卷尺進行丈量,經過更改后的窗戶寬度不變,高度卻只有1.5米,整整“縮水”了70厘米。秦先生指著窗戶下方的水泥痕跡說:“從這片痕跡上可以看出,窗戶是被更改過的!
秦先生告訴牡丹晚報記者,不僅他持有的購房合同上標注著陽臺窗戶的高度為2.2米,小區售樓處張貼的規劃圖紙也是大窗戶。秦先生指著4樓的陽臺窗戶說,從售樓部的圖紙可以看出,三樓及以上樓層的陽臺全是同樣的面積和布局,可是自己家陽臺窗戶卻“縮水”了,而且陽臺外側就是商業房的房頂,下雨時容易造成雨水倒灌進陽臺,這讓他難以接受。
秦先生家陽臺窗戶 “縮水”,開發商會給出怎樣的解釋呢?
牡丹晚報記者跟隨秦先生一同來到了該小區售樓部。售樓部只有兩名售樓員,她們表示,暫時無法聯系開發商負責人和相關領導。
隨后,秦先生多次進行反映,終于得到了其“陽臺窗戶屬于正規變更”的答復,工作人員通過微信向秦先生發來一份陽臺窗戶變更說明。
牡丹晚報記者看到,這份說明的落款時間為2014年9月,上面只有簡單的兩句話:“翰林豪庭3#樓3層陽臺窗不滿足商業屋面防水高度,陽臺窗高度由 2200mm改為1500mm。”牡丹晚報記者看到,在這份文件上蓋有菏澤瀚麟建筑設計院的公章。
對于這份文件,秦先生并不認同。他認為,自己購買房屋的時間是2015年3月,這份文件的落款時間是2014年9月,既然自己購買房屋之前就涉及到陽臺窗戶大小的變動,為何購房合同上的規劃圖紙沒有及時進行變更,售樓處也沒有向秦先生及時進行溝通?
一方說窗戶“縮水”,另一方說設計圖紙提前變更,真相究竟是什么?牡丹晚報記者通過電話聯系了市規劃局規劃科。
相關工作人員告訴牡丹晚報記者,他們科室只負責對還未開工的項目進行圖紙審批,審批過后,規劃圖立即轉入檔案館,規劃科不留存檔案。目前,該小區已經建設完成,如果秦先生想查看該小區的規劃圖紙必須親自到市規劃局申請信息公開。
為了看到翰林豪庭小區的規劃圖紙,牡丹晚報記者跟隨秦先生一同來到了菏澤市規劃局申請信息公開。
“15個工作日之后,才能查看該小區的規劃圖!痹诠ぷ魅藛T的建議下,秦先生現場提交了一份“信息公開申請書”,并填寫了相關表格。針對秦先生反映的購房合同及售樓處圖紙上的陽臺窗戶大小與實際不符的情況,規劃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售樓處內張貼的作為宣傳用途的設計圖紙,規劃部門無法監督,只能等信息公開后,才能判斷開發商是合法變更還是違規變更。
2月8日,牡丹晚報記者在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查詢得知,秦先生反映的問題被工作人員按照流程批轉到牡丹區區長熱線。在辦理情況一欄,區長熱線回復:根據牡丹區住建局的回復,建設單位已與業主達成一致,目前正在制定維修方案。
可是,牡丹晚報記者再次聯系秦先生,他卻表示,至今并沒有接到開發商任何協商通知。隨后,牡丹晚報記者又通過牡丹區住建局熱線回復人員聯系上了負責該項目的牡丹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相關負責人。
據介紹,翰林豪庭小區已經驗收,但是目前還存在部分問題,正進行整改。針對秦先生反映的問題,他們將查看設計圖紙,盡快對此事進行調查落實。
針對相關單位回復結果不屬實情況,市長公開電話受理中心表示,會重新將轉辦件退回,督促相關部門重新辦理。
對于此事的進展情況,牡丹晚報記者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