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山鎮“三步”做好發展變遷物證征藏工作。一、成立文物調查小組,由仿山鎮鎮長擔任組長,宣傳委員任副組長,文化站長具體負責,根據物證征藏工作領導小組發布的調查方案、征藏范圍標準以及有關規定,負責組織仿山鎮的物證調查工作,并對物證調查的規范標準、調查工作的組織管理、物證調查的操作規范以及登記表格的填寫制定出相關標準,保證了調查質量。二、及時整理、錄入調查資料和信息數據,對收藏的物證進行現場登記、測量,確定年代、數量、尺寸、質地、類別等,做好及時記錄并根據當天調查情況做好每天的上報工作,包括調查電子數據、資料和調查進展情況。三、加大宣傳力度,通過“村村通”廣播、網站宣傳、入村走訪等形式,大力宣傳1949年以來定陶縣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變遷物證征藏資源調查的重大意義,促進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