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副局長、省消委會會長陽芳華,在今天召開的3·15新聞通報會上,公布了2012年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十大案例。
這十大案例是:邵陽市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案、湘潭縣經營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岳陽市經營食品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食品案、婁底市經營霉變食品案、長沙市更換標簽銷售超過保質期餐包案、岳陽市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案、懷化市銷售假冒“蒙牛”牌乳品案、懷化市無照經營及銷售未經檢驗檢疫豬肉案、津市非法生產銷售地溝牛油案、張家界市經營含羅丹明B干辣椒案。
從公布的這些案例看,目前假冒偽劣食品、有毒食品在市場上仍然很多,有些案例性質嚴重,如2012年4月,懷化市工商局根據群眾舉報查實,當事人彭某在未辦理任何證照的情況下,擅自收購“爛油”加工工業油脂和利用回收的豬肉熬制豬油銷售,構成無照經營行為;同時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構成銷售未經檢疫的豬肉的違法行為。截至案發之日,當事人獲利8000元。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懷化市工商局作出沒收當事人尚未銷售的豬油100公斤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150000元的決定。
又如2012年6月19日,津市市工商局聯合公安部門,查獲了一起非法生產銷售地溝牛油案。經公安部門偵查,雷某從2006年開始從津市市及益陽市的屠宰戶收購只能用作工業用的廢牛油,通過加工并添加非食用物質而成食用牛油,批發給黃某、劉某、張某、鄭某4人銷售。黃某等4人違反了《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的規定,構成了銷售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的行為。根據《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津市市工商局對黃某等4人分別作出罰款30000元的決定。雷某已被公安機關逮捕。(記者 肖建生 通訊員 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