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學校管理向教育家辦學轉變,考試招生向多次機會、等級表達、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轉變,教學方式向以學定教、自主、合作、探究轉變,評價標準向育人導向、多維綜合轉變,監督機制向社會參與、主體多元轉變!
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2014年12月30日印發《關于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要求樹立科學的教育觀、質量觀、人才觀,構建政府、學校、社會、家庭之間的新型關系,基本建立現代學校制度,實現學校內涵發展、教師專業發展、學生全面個性發展。
此次山東出臺的《關于推進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的意見》,共分九部分37條,其主要內容體現在課程教學、考試招生制度、教育評價制度、校長職級制、教師管理和培養培訓、社會力量辦學體制、社會參與監督體制等七個方面改革上。【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