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的英語培訓班,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應試型,主要為準備托福、雅思等考試,新東方就是代表;另一類是應用型,韋博國際英語、EF英孚教育、華爾街英語等均屬此列。而不管是哪類培訓機構,“外教”都可能是最顯著的“標簽”之一。
在很多不諳內情而又求學若渴的人看來,仿佛外國人天生是“外教”。而收費高達幾萬甚至十幾萬元的“外教培訓”,到底其間有無貓膩?
近一個多月來,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發現,一些培訓機構比較正規,有聘請外教的資質,所聘外教也“合格”;但群體中濫竽充數的也大有人在。培訓機構沒有資質,外教也實無資格,一些培訓學校為滿足聽課者“希望由外教執教”的要求,甚至“只要長了一張外國人臉,就直接進課堂教課”,一些外國人趁機渾水摸魚。
外國人=外教?
二十多歲的Jason(化名)來自美國波士頓,來中國已經有兩年多時間,目前在北京語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說,外國人在中國從事教書是一個勞務行為。如果沒有經過批準,就是違法行為,屬于“打黑工”。
記者查詢國家外國專家局官網發現,《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規定,外國專家受聘在中國境內工作,應取得“外國專家來華工作許可”。
在中國工作的外國專家,在入境后十五日內,須持職業(Z)簽證到工作許可簽發部門申辦《外國專家證》,并在入境后三十日內憑職業(Z)簽證和《外國專家證》到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外國人居留許可。這些相應的規定,在地方外國專家局官網亦有注明。
程嘯說,對于所聘用的外教,教育機構必須進行監管,并應當建立賠付基金,以防外教“跑路”。相關部門還應對外教建立動態監管機制,要針對培訓機構聘請外教情況建立數據庫。
培訓機構的“外教資質”
事實上,除了外教自身,培訓學校要想聘用外教,也必須具備一定資質。而這一點,常常被學員們忽略。
在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調查了解的所有培訓機構中,沒有一家主動向學員出示機構資格認可證書及外教專家證。某個少兒培訓機構,聘請的多是澳大利亞籍外教,卻在宣傳冊上注明“和美國孩子一樣用英文學習”。
而根據有關規定,要招聘外教,培訓機構必須具備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單位資格,并取得《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證書》。按此規定,培訓機構須正常運行一年以上,沒有出現大差錯,有一定資金保障,外國專家管理制度和外事人員工作制度健全,設有專門外事負責機構。中等以下的教育機構,需到市一級的外專局申請聘請外國專家單位資格認可證書,并由省外專局批復。
以甘肅為例。2012年統計數據顯示,甘肅省聘請外國文教專家資格的單位有112家,其中85%都是大學、中學,眾多民辦培訓機構沒有相應執教資格,學校亦沒有聘請外教的資質。
河南省外國專家局2013年披露的數據則顯示,全省一共有194個中等以下教育機構具備聘請外國專家資格,其中包括中小學、幼兒園,培訓機構只是其中一部分。據當地媒體調查顯示,超過六成網友不會詢問培訓機構是否有聘請外教的資質,而對于授課的外教,超過八成網友表示不會詢問其教學資質。
專家提醒,在選擇外教培訓機構時,求學者需要了解該機構是否具備國家外國專家局批準的“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單位資格”,以及外教是否持有專家證。
外教和培訓機構具備相關資質,兩者缺一不可。有資質的外教的詳細材料會在外專局備案,學員也可聯絡外專局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