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謝表示,老人意外去世至今,家人悲痛不已,但是旅行社自始至終都沒有派人慰問,卻是將責任撇得一干二凈,“拋開法律責任不說,他們這種行為實在讓人心寒。”
行程安排
是不是過于緊密?
行程安排是否不當?
旅行社方認為,事實上,這次的行程安排并無不當。“這次行程沒有刺激的項目,也不存在危及旅游者的事項,整個團39人都是老人,除了謝老突發疾病死亡,其他老人對本次行程都是滿意的,所以是合適的,不存在過于緊密。”
出發前是否應體檢?
庭審中,小謝一方還提出,這次行程所參團的成員平均年齡在70歲,根據合同的約定,旅行社根據旅行者的身體健康狀況決定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他認為,旅行社應該在出發前給每個游客進行體檢。而旅行社并沒有這么做。
對此,旅行社方表示,告知身體狀況是游客的義務,相反旅行社是有選擇權的。
導游救治是否及時?
小謝也提出,在發現老人身體不適時,沒有及時采取措施,使得老人失去了最好的治療時機。
為了查明旅行社是否盡到了救治義務,法庭安排了證人戴某出庭。戴某作為這次活動的發起人,參與了整個行程。她表示,此前自己并不認識謝老先生,到臺灣的第二天發現謝老先生不太舒服,她和其他團員都很關心。
她表示,導游曾多次詢問其是否要去醫院,謝老先生都說不需要。
而在他病發后,是導游和幾個團員合力將其扛到了路邊,叫了救護車。這一切都說明,導游對團員非常關心。
當天,由于雙方不愿意調解,法院決定擇期宣判。
快報調查
其他旅行社咋做的?
老人出境游必須有家屬陪同
此案中的被告,也就是南京某旅行社,對于“老年團”,除了按照常規要求每人填寫安全保障卡以外,幾乎沒有什么特殊的安排。對此,小謝表示不滿,“起碼得安排一個醫生隨團吧。”
旅行社在承接“老年團”時有什么要求呢?
昨天下午,一家設有“老年團”的旅行社表示,如果是國內游,一般要求老年人在80歲以下,并要求提供體檢報告。而出境游要求更嚴苛,70歲以上的老人還需要帶一名年輕家屬陪同,否則不準參加。
專業人士怎么說?
針對老年游客旅行社應有特別安排
一是要多問。對于50歲以上游客,詢問是否有慢性疾病,目前狀況怎樣。對于有慢性疾病的游客,如實善意告知其旅游中可能因為勞累誘發疾病。必要時建議其到醫院檢查,確定是否適合本次旅游。
二是要合理安排行程。行程中要合理安排游覽時間與休息時間。游覽過程中,個別游覽項目要善意勸阻老年人謹慎游覽。
三是事發救助要及時、妥當。一旦發生游客生病或者情況危急,導游要緊急撥打急救電話,其次要有條不紊地進行適當救助,同時要與旅行社領導溝通,安排好其他游客的行程和生病游客的救治。
四是做好事后處理,配合保險理賠。發生游客旅游中突發疾病或死亡事故后,旅行社應該正確認識事故性質,合理分析事故原因。不能一味息事寧人,導致自己承擔不必要的損失,也不能強詞奪理,拒絕賠償。要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必要時向當地旅游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