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7月29日訊 作為贈友佳品,禮盒包裝上通常印有帶美好意愿的詞語,膾炙人口的“福臨門”便是廣受商家青睞的祝福語之一。今年春節期間,青島波尼亞、骨里香等公司推出的熟食產品中都出現了“福臨門”字樣。但此一商標早在2010年就被中糧集團申請注冊,波尼亞、骨里香及銷售產品的兩家超市也因此被中糧集團告上法庭。
今年春節期間,青島波尼亞食品有限公司、青島骨里香實業有限公司等部分食品企業推出的熟食禮盒中,出現了“福臨門”字樣,擁有“福臨門”合法使用權的中糧,先后將兩家企業及銷售產品的家樂福、利客來超市告上法庭。
中國山東網青島頻道記者采訪骨里香相關負責人了解到,春節期間為了區分禮盒類別,同時送出祝福,他們便將禮盒以“福臨門”、“福滿堂”等祝福語來命名,但沒想到中糧已擁有對“福臨門”的注冊商標權,“如果知道中糧對‘福臨門’進行了注冊,我們肯定不會用。”
中糧方面律師稱,“福臨門”是中糧集團的著名品牌,中糧集團擁有對“福臨門”的注冊商標權,青島骨里香實業有限公司和青島波尼亞食品有限公司在產品的禮盒封面上出現了“福臨門”字樣,對中糧集團構成侵害商標權。
記者查詢了解到,1993年中糧旗下北海糧油廠誕生了第一桶“福臨門”食用油,1994年9月,福臨門商標正式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注冊類別為國際分類號第29類食品類。中國商標網相關資料顯示,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于2010年1月18日,將肉、香腸、咸肉、豬肉、肉片等商品申請注冊了“福臨門”商標,商標注冊號為8002037,商標初審公告日期為2012年3月20日。該商標專用權期限為2012年3月20號至2022年6月20日。
山東萬喬律師事務所民事部主任范志強律師表示,如果生產廠家將“福臨門”作為一個商標,確實構成侵權,“但如果作為祝福語,同時這幾個字不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不會讓消費者誤以為是中糧‘福臨門’的產品,還好說一些。”至于超市是否也應承擔責任,范律師表示,只要商場能夠提供合法的產品來源,無需擔責。(梁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