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兩名副廳級干部涉嫌受賄被提起公訴
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 最高檢18日消息,山東兩名副廳級干部日前涉嫌受賄犯罪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日前,山東省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濰坊護理學院原院長、黨委副書記李春玲(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向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山東省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劉貞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日前已由濰坊市人民檢察院向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簡歷
李春玲,女,1958年12月生,山東安丘,在職研究生,工學碩士,中共黨員,曾任濰坊市科技局局長、黨組書記,濰坊護理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副廳級)等職務。
劉貞堅

1977.08——1979.09,山東省高唐縣姜店公社八劉大隊下鄉知青;
1979.09——1983.07,山東工學院第二機械系鑄造工藝及設備專業學習;
1983.07——1991.06,山東聊城拖拉機廠車間主任;
1991.06——1998.05,聊城地區(市)計委科長;
1998.05——2001.09,聊城市計委副主任,援藏任西藏日喀則電力工業局副局長;
2001.09——2003.01,聊城市發展計劃委副主任;
2003.01——2006.02,聊城市陽谷縣委副書記、副縣長(2001.09—2004.06在省委黨校在職干部研究生班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6.02——2006.12,聊城市陽谷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6.12——2007.01,菏澤市巨野縣委書記;
2007.01——2010.12,菏澤市巨野縣委書記、黨校校長;
2010.12——2011.01,菏澤市政府黨組成員,巨野縣委書記、縣委黨校校長;
2011.01——2011.11,菏澤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巨野縣委書記、縣委黨校校長;
2011.11——2012.02,菏澤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2.02——2013.12,中共菏澤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3年12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