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揭秘買官賣官潛規則:誰在買官?誰在賣官?
揭秘買官賣官潛規則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張本平14日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在線直播“反腐三人談:用好巡視這把劍”時透露,巡視組在巡視當中發現一些地方買官賣官、帶病提拔的問題時有發生。比如,有一個地方發生了多名市、縣組織部長賣官鬻爵,有的涉案資金達數千萬元。
據了解,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已開展四輪巡視,涉及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7家中央單位、6家中央企業和2所部屬高校。巡視發現,有8個地方干部任用存在領導打招呼、拉票賄選、跑官要官、弄虛作假之風,有5個地方甚至存在著嚴重的買官賣官問題。那么,買官賣官這些見不得光的交易究竟是怎樣進行的?
誰在買官?誰在賣官?
案例:據檢察機關指控,河南省安陽原市委書記張笑東從2003年到2013年,受賄單筆100萬元以上的有9起,20萬元以上的有20起,最大的一筆200萬元,大部分在5萬至10萬元之間;牽涉人員多,共33人;犯罪類型集中,主要是買官賣官。在給張笑東行賄的33人中,28人來自黨政機關,除兩起為工作調動外,其余都是為工作升遷。
【潛規則】一名多年從事紀檢工作的基層干部告訴記者,買官者一般為三類人:第一類為“升職型”,即副職想轉為正職或往上提一級。第二類為“平調型”,即從窮單位調到富單位,從經濟欠發達地區調到發達地區。第三類為“入仕型”,即非政府等行政領域的想當官者或政府普通工作人員想進入領導層者。
這名干部說,賣官者一般為兩類人:第一類是“一把手賣官”,主要是黨政一把手,在干部人選上有決定權。第二類是“二三四把手等賣官”,主要是分管組織工作的領導、組織部長或者能為買官者提供幫助的黨政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