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山東頻道11月9日電(記者陳灝)山東省日前提出,將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擴大公共服務領域和黨政機關、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其中,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2015年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
根據山東省政府日前發布的《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實施意見》,山東省公交、出租車等公共服務領域今后新增或更新車輛,都要有一定比重的新能源汽車,并逐年提高比重。青島、淄博、濰坊、聊城、臨沂等列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示范城市名單的市,新增或更新車輛中的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30%。
在公務用車方面,山東省提出,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機動車輛應當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用于機要通信、相對固定路線執法執勤、通勤等車輛配備更新時應當使用新能源汽車,黃標車報廢更新時應當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山東省級和其他市級黨政機關及公共機構2014年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山東省還從用地、用電等方面對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應用明確了具體政策。對于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電設施,山東省將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2020年前暫免收基本電費;對于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區、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中設置的充電設施,執行居民用電價格中的合表用戶電價。在充電設施的建設上,山東省將通過給予特許經營權、用地政策給予支持等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進入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和運營、整車租賃、電池租賃和回收等服務領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