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年)》,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公共體育設施服務需求,山東省制定了“十二五”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其中一個要點是在2015年前,我省的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以上。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城鄉居民體育鍛煉意識不斷增強,體育服務需求日趨旺盛。但在現實中,公共體育設施仍不能滿足群眾快速增長的體育健身需求,具體表現在:一是供給不足,我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約1.2平方米,遠低于日、韓等周邊國家平均水平。二是布局不合理,城鄉之間、區域之間發展不平衡,差異明顯。三是結構不合理,大型綜合性比賽場館所占比例相對較高,群眾性健身場館所占比例偏低。四是設施利用率不高,社會開放度不夠。
規劃提出的建設目標是,到2015年,我省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有較大發展,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以上,有條件的市(地)、縣(區)、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普遍建有體育場地,各類體育設施的綜合利用率和運營能力有較大提高,開放時間明顯增加,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互為補充、覆蓋面廣、普惠性強的公共體育設施網絡。在條件適宜的地區,基本實現“縣縣都有公共體育場”;50%以上的縣(市、區)建有“全民健身活動中心”;50%以上的街道(鄉鎮)、社區(行政村)建有便捷、實用的體育健身設施;有條件的公園、綠地、廣場建有體育健身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