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民在帝豪斯健身退卡未果 轉卡需交500元費用
“自己辦理的健身卡沒有使用過,轉給別人怎么還收取轉卡費?”近日,市民張丹(化名)反映,在帝豪斯健身申請退卡一直未果,轉卡需要交納500元費用。
張丹稱今年6月,帝豪斯健身到她的工作單位推銷優惠辦卡,她花費1600元辦理了一張2年有效期的健身卡,“辦卡時我不在現場,是我同事用我的身份證代辦的,卡屬于記名卡”。根據商務部《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九條規定,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不記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由于與工作時間沖突,張丹一直未使用健身卡,今年9月份,她到帝豪斯健身申請退卡時,被告知無法辦理,“我的會籍顧問當時已經調走了,前臺工作人員說根據合同規定,特價卡不能退,如果轉給別人的話,需要交500元轉卡費”。
“當初辦卡時,并不知道這個卡不能退,本以為轉卡不需要太大成本,怎么會收取這么高費用?”張丹對此不滿。
17日,帝豪斯健身工作人員稱,張丹辦理的健身卡屬于特價卡,原價3000多元,根據公司規定,特價卡不允許停卡、轉卡、退卡,“這些規定合同里都有,會員在辦卡時我們也會告知。”而對于記名卡不得設有效期的規定,他表示不知情。
對于500元的轉卡費,該工作人員稱“不清楚當時的協商過程”,“卡屬于記名卡,只限會員本人使用,為了防止倒賣,我們是不允許轉卡的”。他同時承諾,將進一步與張丹協商此事,爭取讓對方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