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民質疑凈雅大酒店 自帶3瓶啤酒被收76元開瓶費
9日晚,市民程先生和家人一起到凈雅大酒店明湖路店吃飯。由于飲用了自帶的3瓶啤酒,他被酒店收了76元“開瓶費”。對此市司法局法律服務熱線稱,酒店收取“開瓶費”不合理。
“結賬時收了我們76元的‘開瓶費’,餐費一共是760元。”程先生說,他認為不合理,便與酒店理論,后來他找來該酒店的菜單,發現他們自帶的啤酒在酒店售價為10元/瓶,在酒店點4瓶啤酒才40元,但現在只“開瓶費”一項就要收76元,非常不合理。
11日記者撥打凈雅大酒店明湖路店的電話。酒店工作人員稱,可以自帶白酒和紅酒,啤酒、飲料、酸奶等不能自帶,如飲用上述自帶飲品需要收取消費金額的10%。“這不是‘開瓶費’,是服務費。這一收費是從本月開始的,所有濟南的凈雅店都是統一的。”工作人員說。
記者撥打12348市司法局法律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酒店收取“開瓶費”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按照商務部、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禁止餐飲經營者設置最低消費。同時也不允許酒店要求小費、服務費等。如消費者發現這些情況,可到消協投訴,事情屬實會對酒店進行警告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