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省直相關部門表示,省直房改遺留問題有望在6月底前全部解決,其中提到,1997年房改以后到2013年,從來沒有享受過任何住房福利的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給予相應的貨幣補貼或補償。11日,記者采訪了幾位省級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發現,已經有單位將補償款發給職工,還有單位開始填表,近期有望下發補償款。
記者了解到,1997年省直部門單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改革,取消福利分房和實物分房。省直相關部門表示,1997年房改以后到2013年,從來沒有享受過任何住房福利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給予相應的貨幣補貼或補償。省直有關部門經過調研論證后,確定在大學、科研機構等3個事業單位進行試點,下一步將逐漸擴大試行范圍。
“無福利房補償款早就發給我們了。”10月11日下午,位于長清大學城一所高校的工作人員表示,“今年3月份前后發的,具體時間不太清楚了。”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他所擁有的職務是正科級,因為發放補償款的日期截止到2013年年底,當時他的職務是副科級,所以按照當時的職務來發放。“當時填申請表的時候需要填寫工作之后每一個階段的職稱,應該是有不同的補償標準,最終共補償43000余元。”他說。
記者在山東師范大學的官方網站上看到,今年4月份,該校后勤管理部在網站上發布了幾個申請無房職工一次性補償的文件,其中一個文件公布了補償的細則,記者看到,該校職工從1998年到2013年之間,不同職務或職稱補償標準也不同。教職工在申請時,需要分段填寫清楚。此外,職工配偶的住房情況也需要在其工作單位寫出證明,證明其未購買任何房改房、經濟適用房,未購買其單位自建住房、集資建房、委托建房以及團購商品房,未租住或占用其單位不宜出售的公房。
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均沒有享受過福利分房和實物分房的,才能申請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