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已達到強制報廢注銷狀態的和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先行強制淘汰、報廢、注銷;已經環保部門確認的黃標車優先淘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率先淘汰黃標車,省直機關力爭2015年上半年完成全部淘汰任務。
限行區域擴至縣級市城區
《方案》提出,政策引導與嚴管嚴限并重,通過采取財政補貼、嚴格管理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擠壓黃標車運行空間。其中,黃標車限行區域進一步擴大,由市建成區擴大到縣級市城區及高速公路。
要以治理淘汰分布集中、污染嚴重的城市建成區黃標車為突破口,帶動縣城、農村地區完成淘汰任務;要盡快研究出臺黃標車“黃改綠”的相關政策和配套措施,鼓勵車輛通過加裝尾氣凈化裝置實現由黃改綠;黃改綠數量列入已淘汰數量。
開展集中治理高污染排放車輛上路行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集中查處黃標車、無標車、報廢車、冒黑煙車和未檢車輛,嚴格依法處理。公安機關機動車查緝布控系統和環保部門環保監測系統實現聯網,依托城區交通出入卡口和監控設備,對違反禁行規定的黃標車、無標車進行抓拍、取證并及時依法處理。
嚴格檢驗和經營管理。尾氣檢測不合格不得核發環保檢測合格標志,未取得環保檢測合格標志不得核發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加強監督管理,確保報廢車輛的唯一性并解體;嚴厲打擊非法二手車、老舊汽車交易市場,堅決取締“黑窩點、黑市場”。
未完成目標,約談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方案》同時附有《全省黃標車淘汰任務分配表》,列出了全省各市黃標車當前保有量及按計劃今年下半年及明年分別應完成的淘汰數量。其中,濰坊、煙臺、青島三市淘汰任務最重,分別保有黃標車13.2萬輛、12.5萬輛、10.3萬輛;萊蕪黃標車保有量最少,為1.85萬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