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山東省治理淘汰黃標車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斗桨浮诽岢觯涌焯蕴S標車進程,促進全省環境空氣質量改善。根據《方案》,截至今年7月1日,全省還有黃標車1110752輛,根據國務院與山東省簽訂的《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2015年年底前,這些黃標車要全部淘汰。今年下半年,各市要淘汰現有余量的40%,總計44.4萬余輛,剩余任務2015年要全部完成。
營運黃標車先行淘汰
黃標車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是當前重要的空氣污染源之一。研究表明,由于制造時間較早、制造標準較低、排氣污染較重,1輛黃標車的污染物排放量平均相當于5—10輛新車;且機動車尾氣屬低空污染,處于人類呼吸帶上,直接影響人體健康。目前,黃標車約占全省汽車總量的10%,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必須加快淘汰黃標車。
《方案》明確規定了4類黃標車要優先進行淘汰。其中,最重要的是要通過嚴控核發營運證和通行限行,先行淘汰營運黃標車。據了解,在全省保有的111萬余輛黃標車中,營運車輛達47.4萬輛,占比高達43%左右,且營運車輛運行頻次高、時間長,排放影響突出。《方案》還要求,對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黃標車,嚴格控制核發《道路運輸證》。新申請進入道路運輸市場且未取得環保檢測合格標志和安全技術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含轉籍、過戶車輛),不予核發《道路運輸證》。